民生经济|理解建筑业财税处理的关键——双轨制处理( 二 )


结算这条轨延伸下去就是增值税的缴纳和发票的开具 ,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应在建筑服务发生且收到款项(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已到也视同收到款项)时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 因此建筑企业应在收到工程款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情况 , 因为在别的行业 , 资金流同会计和所得税收入基本上是完全匹配 , 而在施工企业 , 资金流同会计收入和所得税收入不一定完全匹配 , 因此增值税并不是伴随主营业务收入而是伴随工程结算 , 这在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就表现得非常明显 。
如果将建筑业的双轨特点汇总就可以形成下面这张图:

民生经济|理解建筑业财税处理的关键——双轨制处理
本文插图
总结
1、建筑企业的配比是项目配比和年度配比同时共存 , 年度配比是以完工进度为核心关键点测算而来;
2、建筑企业的运营出现双规特点 , 成本轨决定了完工进度 , 进而决定了会计与所得税的年度收入与成本结转;结算轨决定了工程款的资金流入 , 进而决定了增值税的缴纳和发票的开具;
3、大多数企业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 但建筑企业基本是不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