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城投公司上市的实操要点( 三 )


分拆上市的做法在城投公司上市操作中比较常见 , 有超过80%的城投企业选择该模式 。 这是由于城投公司往往公益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混杂 , 而主营业务又多带有公益属性 , 从而整体的业务组合盈利水平不高 , 导致上市估值的竞争力不高、融资吸引力不足 。 尤其是对于市场化经营能力相对较弱、业务经营的区域性较强的城投公司来说 , 通过在原有资产体系中选取盈利性能够达到投资者要求的资产、业务进行分拆改制先行上市 , 就可以大大降低上市难度、提升审批通过成功率 。
三、上市主体要明晰
在城投公司上市资本运作项目中 , 上市主体的明晰对于股份公司的设立、股权改造、股权关系变动、上市时间等事宜起着决定性作用 。
(一)主体类别
城投公司上市的主体有三种选择:城投公司本身、下属子公司、新设公司 。
第一种选择 , 对城投公司本身进行整体改制、剥离非主营资产和业务后作为拟上市主体;第二种选择 , 对城投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改制、并购城投公司关联性资产与业务后作为拟上市主体;第三种选择 , 将城投公司旗下的部分企业资产和业务新设公司作为拟上市主体 。
(二)不同主体的上市模式选择
【公司公告|城投公司上市的实操要点】选择不同的拟上市主体在上市模式上也存在一定差异 。 以城投公司本体作为拟上市主体一般多适用于整体上市模式 , 而以城投公司下属子公司、新设公司作为拟上市主体时 , 则需要根据关联性资产与业务范围来选择整体上市还是拆分上市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