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森林法大致情形是啥样的中国古代有没有类似的法律

英格兰大概是中世纪法律最完备的国家,森林法也最独立、最严苛,而且我只懂英格兰,所以只答英格兰的森林法。
中世纪前后是否所有的森林中所有的动物都不允许普通人打猎,连鱼虾兔子也不能捕?
分时期。撒克逊时期平民能在森林中打猎,也存在类似“王室森林”的东西。《克努特法》详细规定了林务官的等级、义务和特权,以及王室森林内的禁止事项(偷伐、偷猎),但允许平民在王室森林之外伐木狩猎。不过《克努特法》到底有没有涉及到森林在学界有争议,有人认为这是诺曼国王瞎编的,目的是为自己推行严酷森林法提供依据。撒克逊时代国王确实有圈地狩猎现象,但是目前没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当时形成了像诺曼时代一样的独立的王室森林。
诺曼至金雀花早期,除了国王特许的人,任何人,包括教士、贵族,都不得在王室森林狩猎。保林官可以分享国王获得的猎物,但是不能私自狩猎。平民也不能在领主的森林上狩猎和索取任何东西,但并不是因为《森林法》严酷,而是和英格兰的封建制度息息相关。在英格兰几乎不存在自主弟,领主对农奴的束缚力相比欧陆也高得多。农奴不可以在森林狩猎,不如说农奴不可以侵占庄园主的财产,哪怕是荒地上的财产。
《森林宪章》的主要内容大家都知道,也比较好查,不再赘述。我个人觉得比较有意思的是,《森林宪章》规定自由民可以驱赶牲畜(主要是猪)通过任何时间的任何林地,以及自由民可以设置自己的禁猎区。
至于是不是连鱼虾兔子也不能捕,比较复杂。王室森林禁止入内,肯定不能捕,而且鱼虾兔子属于国王或领主的财产,理论上肯定不能捕。但是实际上主要看保林官是否有意刁难你……我记得休谟《英国史》提到一个事例,保林官硬说农民家里兔肉是森林里打的,最后受了一笔贿赂才罢休。真正要杀头的禁猎动物是鹿。
限制捕猎的范围大致有多少?
全部王室森林和夜间的全英格兰森林。并且限制居住。
偷猎者的惩罚是什么?
偷猎者的惩罚从罚牲畜、罚款到断指杀头绞刑不等,一般砍树罚得轻。值得一提的有三点,一是《克努特法》中规定贵族从轻处理,二是诺曼和金雀花时期教士也受森林法限制。
这些法律多大程度上能执行到位?
森林在中世纪英国其实可以看做一套独立的行政系统。《森林法》独立于普通法之外,森林的司法系统也独立于通用司法系统。高等森林法庭统领所有法庭,林区法庭处理地方具体事务,森林巡回法庭则和巡回法庭一样,兼有主持公道、维护权益和敲诈勒索的职能。常设森林法庭则从13th起逐渐取代森林法庭。至于在“多大程度上”能执行到位,我只能说,和同时期的其他法律一样到位……而且由于保林官是直属王室的狗腿子,腐败现象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