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人民的名义》小说被诉剽窃,法院终审认定未侵权( 二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 , 认定构成剽窃的前提是被诉侵权作品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 本案中法庭采取的方式为 , 对主张构成实质性相似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内容进行梳理和分类 , 按照当事人认可的抽查方式进行比对和认定 。
法庭对每一处具体情节均进行了比对、阐明 , 形成了一份长达5.2万余字的判决书 。 梳理总结后 , 法院认为 , 两涉案书籍在故事结构、18处人物设置、50处具体情节、78处文字描写中的独创性表达层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 并未构成实质性相似 , 不会导致读者对两部小说产生相同或相似的欣赏体验 。 据此《人民的名义》并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剽窃 。 法院二审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编辑 康佳
【李霞|《人民的名义》小说被诉剽窃,法院终审认定未侵权】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