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从包皮环切器到强脉冲光脱毛仪 一键下单的医疗器械你敢自用吗?( 二 )


据悉 , 目前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 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 , 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 , 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 , 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并提交有关资料 。 也就是说 , 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获得经营许可证才行 。
采访人员在该专营店的网络页面上没有找到商家的相关资质 , 遂询问客服是否有相关资质、可否提供?客服反问采访人员到底是不是来买材料补牙的 , 之后对采访人员置之不理 。 该产品评论区中有评论称:好评是刷出来的 , 质量很差 。
商家在销售医疗器械时公布真实的产品信息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 同时电子商务法规定 , 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 , 应当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 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 邓利强说 。
入驻平台应当实名登记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备案
采访人员在调查中发现 , 大多商家没有展示医疗器械的销售资质 , 且相关产品的信息也不完整 。
而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 , 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 , 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 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 , 容易辨识 。 其中 ,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 。
对此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说 , 不管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销售医疗器械 , 都应该遵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 在网络销售还应该遵守《医疗器械网络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 。 如果商家对注册信息或者备案信息公示不到位 , 就是违法行为 。
邓利强说 , 医疗器械是特殊商品 , 生产、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 必须严格落实 。
就电商平台的义务和责任 , 邓利强介绍说 ,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平台上的医疗器械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 , 发现入驻的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 , 应当立即对其停止网络交易服务 , 并保存有关记录 , 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作为第三方平台 , 在允许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入驻平台时应进行实名登记 , 并对器械信息进行审查 , 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报告执法机关 。 邓利强说 。
不是所有器械都可自用
利益受侵害可依法维权
眼花缭乱的医疗器械网上售卖 , 消费者又该注意些什么 , 如何避免风险?
邓利强给出两点建议:首先 , 消费者一定要注意 , 不是所有医疗器械都可自用 。 可自用的 , 其产品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相关规定、标注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 。 产品注册证或说明书上注明仅限医疗机构使用禁止无处方配戴应由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等提示的 , 不建议消费者购买自用 。
其次 , 消费者网购医疗器械一定要看三证 , 即看医疗器械产品证件 , 医疗器械产品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医疗器械栏目查询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看生产企业证件 , 医疗器械的生产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备案凭证;看经营企业证件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需取得经营备案凭证 。
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 邓利强建议按以下方式依法维权:
在购买医疗器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 。 正式发票是购买凭证 , 在产品保修、质量投诉中用处很大 , 非法销售的企业往往没有正式票据;
如果购买了不合格医疗器械没有使用或使用了没有造成危害 , 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接找商家索赔 , 也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
如果购买并使用该医疗器械且造成了伤害 , 要保存相关证据 , 如就医的病历、发票、伤残报告等 , 最好有使用与造成损害的鉴定报告 , 选择诉讼途径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