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血奴”案反转,但58为什么容易挨骂?( 二 )


我是反对平台型企业对交易方的信用过度背书甚至提供担保的 , 这意味着平台需要提供与交易规模正相关的审核、担保成本 , 如果成本无法通过业务利润来找平 , 那这个商业模式就是不成立的 。
但在现实中 , 一个不承诺提供增信和交易担保的平台 , 很难取得普通用户的信任 , 导致业务规模无法扩大 。 普通人打开一个分类信息平台 , 每一步操作都出现风险提示 , 告诉你要当心被骗 , 这平台大概没人敢用 。
可是 , 平台提供增信和担保 , 一旦账算不清楚 , 商业模式就崩了 。 类似的例子有前几年的P2P , 作为撮合平台 , 本不应该承诺对出借方资金的兜底 , 但大家为了招揽用户 , 无一例外承诺提供兜底 , 最终在监管到来之前 , 很多平台因为违约过多、无法兜底而挂掉了 。
所以 , 平台既然拍着胸脯担保背书 , 出了事被人指着鼻子骂 , 不奇怪 。
用户作恶
最后聊聊用户的角度 。
2018年 ,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投票通过“反网络性交易法案”(FOSTA) 。 FOSTA要求网站对托管的与性交易企业相关的其它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 以阻止在线性交易 。 之后 , Craigslist关闭了开设超过20年的个人广告(personal ads)分类 。
虽然现在c2c综合分类信息平台 , 在各个赛道已逐步被各种垂直产品、b2c产品取代 , 但毕竟还有大量低频、长尾、c2c或者小b2c的信息匹配需求等待满足 。
这类场景的参与方良莠不齐 , 道德成本也不高 , 供求双方都有被骗的风险 。 平台又不敢吓唬用户 , 说我们这有骗子出没 , 你自己要当心 , 出了问题自己负责 。
虽然我们不能太高估大企业的道德水平 , 但作为信用成本相对更低的个人和小微企业 , 一样需要为58这类平台的乱象承担责任 。 谴责平台的同时 , 不要忘了发布信息的 , 是具体的一些组织和个人 。 如何评价、管理他们的信用 , 提高“作恶”成本 , 也是很重要的工作 。 这里需要的 , 是平台规则和法律法规的跟进 。
至少在目前 , 用户作恶 , 骂名也需要平台一起承担 。
总结
总之 , 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判断和行为负责 , 风险自担 , 这话听起来扎心 。 但是 , 很多人的信息甄别能力确实有限 , 被骗点小钱也就算了 , 一旦出现涉及重大财产损失 , 和健康生命的问题 , 我们就无法接受“他笨所以被骗活该”这种逻辑 , 所以网贷和医疗广告才会被骂的那么凶 , 所以魏则西事件才成为百度声誉和股价的转折点 。
所以 , 分类信息广告这种商业模式 , 出事是难免的 , 挨骂也是难免的 。 大家期待的 , 是平台在成本允许范围内加大审查力度;在平台之外 , 各个行业和政府部门 , 加大自律、监管力度 , 减少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 保护弱者和普通人 , 减少对他们潜在的伤害 。
58有没有努力改进?我相信他们一直在改进 。 做了工作还挨骂 , 冤不冤枉?不冤枉 , 因为他的商业模式 , 挣的就是容易挨骂的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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