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识|儿童安全座椅入法的脚步须再快些

“2012~2021年的10年间,在1~14岁交通事故死亡儿童中,1~6岁幼儿占比接近六成。”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日前一场以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促进线上研讨会上,透露了这样一组数据。专家表示,应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

统计数据显示,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我国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二大死因。而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数量居高不下,与家长没有使用或错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有很大关系。

近年来,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工作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2021年6月起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相关条文--这是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入全国性立法。在地方层面,当前我国已有20多个省市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地方未成年人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规范中,为全国性立法提供了实践样本。

2021年3月,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明确提及,“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并明确了相应的罚则。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也呼吁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可见,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是趋势。可以预见的是,儿童安全座椅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在倡导和强制的双重作用下,儿童安全座椅的实际使用率与正确使用率应该会大幅提升,这对确保儿童乘车安全、降低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概率等都将有所助益。

某种角度上说,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只是防控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一个起点,还要警惕“毕其功于一役”等认识误区。一方面,严格执法是关键,如何通过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增强广大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儿童安全座椅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家长、学校、相关部门和企业等应形成合力,共同织牢织密儿童交通安全的“防护网”。(陈广江)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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