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专家呼吁,在今后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写入儿童安全座椅相关内容,通过界定目标人群、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给地方在此方面的立法提供指导,并提高法律执行效力。
应当说,儿童安全座椅已进入法律“轨道”。去年6月份开始实施的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赋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责任,把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纳入监护责任、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范畴,这不仅凸显了国家对儿童出行安全的重视,更体现出全面推进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法律意志。
但也应当看到,未成年人保护法本质上属于倡导性条款,缺少惩治措施,缺乏刚性约束,没有执行保障。而且,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属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正如专家建议那样,儿童安全座椅应当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层面,通过界定目标人群,譬如,12周岁以下且身高低于1.4米的儿童,以及违法应承担相法律责任、惩罚措施,不仅让法律更具操作性、科学性,也能让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保护制度的真正落地。
倘若得以通过,最为直接的是,可以有效提升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以国内此前部分省市尝试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法律实践为例,2017年,上海市关于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新修订后,上海家庭为儿童配备安全座椅的比例从2017年的70%增长到2021年的88%。
当然,确保儿童乘车安全,除加载法律“保险”外,还需要对儿童安全座椅质量上第二道“保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2月29日发布的针对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抽查结果显示,5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当中,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7%。
如果儿童安全座椅的质量不合格,不稳定,那无异于把“保护座椅”变成了“伤害座椅”,会大大削弱家长的使用意愿。显然,儿童安全座椅要坐得住,有效果,要严格执行产品认证制度(即3C认证),强化儿童安全座椅品牌体系建设,提升监管力度,让儿童安全座椅自身先过安全关。
此外,对于儿童安全座椅安全性问题,还包括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年限,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营性质车辆如何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等,都需一个清晰的制度架构,制度也亟待完善。
总而言之, 唯有儿童安全座椅配置法律与质量“双保险”,才能保障儿童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吴睿鸫)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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