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 |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提示:“密室逃脱”安全风险要注意

2月24日 , 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发布密室逃脱游戏消费提示 , 指出真人密室逃脱必须守住安全底线 , 可以假装危险 , 但不能成为一场真正危险的游戏 。 福州消委会提醒相关经营者:安全保障是消费基石 , 安全义务不容推卸 。
福州市消委会认为 , 从本质上来说 , 真人密室逃脱属于一种经营服务行为 , 参与者属于消费者 , 游戏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都应该符合法律要求 。 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 ,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 与之对应的安全义务则是经营者最重要的法律义务之一 。 密室逃脱游戏场所的经营主体对参与游戏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 要确保游戏场所的安全 , 完善应急救助措施 。 针对不同密室主题 , 商家应该明确限定参与游戏的玩家年龄 , 如果是针对未成年人群体 , 就应该设计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剧本 。 针对偏向于惊险刺激的体验项目 , 商家要及时提醒玩家注意事项 , 做好游戏前的培训 , 参照户外越野活动 , 要为消费者购买专门的意外保险 , 消费者也要加强自我保护 。
 【 中国消费者报 |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提示:“密室逃脱”安全风险要注意】福州市消委会指出 , 相关游戏经营者安全义务不容推卸 。 游戏经营者以与消费者签订免责协议的方式推卸安全责任是行不通的 , 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 安全义务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 不容协议改变、删减 。 《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 , 其内容无效 。 游戏经营者单方拟制的免责协议免除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 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 妨碍了消费者的安全权 , 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 。 依据《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福州市消委会提醒参与密室逃脱游戏的消费者 , 要对自己的承受力有清醒的认识 , 对游戏要有预先的了解 , 感觉不适合自己 , 不管是体力还是精神上的 , 都要及时终止退出 , 不要因为好面子而强撑 , 游戏娱乐还是应以身心愉悦为主 , 不必当真 。 同时 , 要做好防备 。 共同游戏者要对彼此在游戏过程中面对突发情形可能有的应激反应做好防备 , 防止被队友误伤 。 游戏过程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 , 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毕竟是真人游戏 , 不是虚拟网络游戏 , 不要因错误判断而做出一些违法侵害行为 。 要分清责任 。 消费者在游戏中产生伤害或者侵权纠纷 , 要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 , 分清是经营者的安全保障问题 , 还是自身不当行为造成 , 积极与经营者沟通协商 , 如有困难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