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创意3原则:脸红,心跳,狗跟着叫( 二 )


原则|创意3原则:脸红,心跳,狗跟着叫
文章插图
由此可以看出,创意的好坏是一种“见过”与“没见过”之间的竞赛,“没见过”相对具有创意性,“见过”就是在减弱创意性。而创意的第一性原则,可以浓缩为一句话:营造第一次超级体验。
二、心跳:振动棒原则我们都有过心跳加速的体验,紧张、兴奋、纵欲、醉酒的时候,都会遇到心跳加速的状况。
心跳加速一般连接的就是情绪与欲望,这和创意的感动时刻相似。创意如同一支振动棒,你受到的振动幅度越大,爽感越强烈,则创意带来的影响力更大,同时也具有更广泛的传播效力。
那些引发群体振动的、惊喜的、有难度的、内心震撼的体验,都是创意需要制造的体验。当对于一个创意带来的体验感受越深刻、震撼越强烈,那么自传播的欲望也就越积极。
反之,当某个所谓创意完全无法激活情绪,那它也就失去了创意性,沦为再平常不过的素材。
原则|创意3原则:脸红,心跳,狗跟着叫
文章插图
我们生产创意,就是要制造振动时刻,振动大小就是创意大小。大创意就是引发大爆炸,带来翻天覆地的爆发力。而小创意的振幅就弱,影响的人和事就少,产生的势能也相对较弱。
例如,阿联酋航空之前做过一个创意,让空姐站在世界之巅——828米的哈利法塔,举牌子向大众发出广告信息。
这个广告创意所制造的震动很强烈,让人都感叹惊险、不要命,从而产生极强的传播力。究其原因,是空姐做了一件极其危险、出格的事,给人留下了强烈的印迹与震撼,所以才产生了自传播的能量。
原则|创意3原则:脸红,心跳,狗跟着叫
文章插图
假如这件事情发生在某条大街上,还是这个空姐,还是这样举牌,会具有如此广泛的效果吗?不会,当抽调危险性/别人难以模仿的极限感之后,创意性立即消失。说明什么?说明受众急切需要振幅巨大的创意,而不是稀松平常的简单之事。这也印证了创意的第二原则:振动棒原则。
其实,之外给东风风光也做过一个汽车开上440米停机坪的事件,也是掀起一波疯传。汽车如何飞上440米的大楼楼顶,成为了一个悬念,引发网友的讨论与传播,实现一次创意的飞跃。
同样的道理,汽车停在马路、开上赛道、趟过泥沙,这些都不够震撼,但是汽车上到400多米的楼顶,便成了一种奇观,这种创意的震撼性更高更强。
除了物理上的振动以外,很多时候,创意所体现的是心理上的震撼。比如台湾早年间出品的《梦骑士》,5个老人带着老友遗照环台湾游的故事,老年、心脏病、死亡与不服输、拼命、勇气形成强烈的反差,产生极其强烈的震撼感。因为震撼强烈,所以它的传播力就更强。
前不久看到一个案例,天猫发起了一只鞋计划,取名#一只足以#,它带来的就是一种心灵的震撼。
当我们习惯以正常人的视角看社会的时候,往往忽略一些特殊人群的需求。真正为特殊人群打造创意产品,给我们带来一种惊醒,原来我们对于残疾人的关心实在太少了。这样的创意,带来的就是振动,非同寻常的一种体验。受众能记住,也会去传播。
原则|创意3原则:脸红,心跳,狗跟着叫
文章插图
总之,引发自传播的创意内容,必然能引发振动,振动越强烈,传播越广泛。这就是创意的第二原则:振动棒原则。
三、狗跟着叫:群体受益原则创意,如果能让狗跟着人叫,说明这个创意引发了群体的大范围传播。“狗”指的是本来与中心事件无关的人,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不知从何处来关注创意所引发的事件,说明这个创意十分成功。
人性本私,本质上并不关心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件,但是人又常常看起来“咸吃萝卜淡操心”,总是谈论别人,为什么呢?
背后的原因还是人在展现自己、满足自己。发布单纯好笑和好玩的内容,为了展现自己的审美欲;八卦别人的隐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窥视欲;围观社会热点事件发布不满言论,也是为了借机抒发自己的情绪。
因此,创意需要找到群体的心理软肋,和更多圈层的人发生关系,这样创意引发的爆发力就大。
这里特别强调一个准则,就是创意影响群体,不能害人。害人的负面消息传播力也够大,但是它是损害性的,不良影响,并不具有可持续性。从这里引出创意的第三个原则:群体受益原则。群体受益方越广,传播的广度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