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北京两男子设立假银行"钓鱼"52万余元 两人已入罪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北京首例!设立假银行“钓鱼网站”直接入罪)

  2019年12月6日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黄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窃取信用卡信息一案 。 据了解 , 此案是《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后 , 北京市按照该解释办理的第一件此类案件 。


[央视新闻客户端]北京两男子设立假银行"钓鱼"52万余元 两人已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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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 , 被告人陈某、黄某在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 , 承接制作虚假银行网站业务 , 由被告人陈某联系电信诈骗分子(另案处理)并收款 , 被告人黄某根据客户要求设计、制作设立假银行“钓鱼网站” 。

  上述“钓鱼网站”具有收集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信用卡背后末尾3位安全码、手机号、登录密码、查询密码、交易密码等信息的功能 。 两名被告人将制作的“钓鱼网站”域名及服务器后台管理域名、密码告知电信诈骗分子后 , 由对方收集该网站提取的信用卡信息等个人信息 , 实施进一步的电信诈骗犯罪 。

  被害人收到诈骗短信后 , 按照短信提示进行银行信用卡提升额度的操作 , 点击“钓鱼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后 , 收到银行验证码 , 误将验证码告诉诈骗犯罪分子 , 前后共导致信用卡被盗刷126100元 。 两名被告人制作虚假银行网站违法所得共计52万余元 。 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陈某、黄某的电脑及手机内共存有179组他人信用卡信息 , 均系二人帮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从服务器中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