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广州浪奇重整计划草案高票通过( 二 )


二、严格督促债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及众多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 , 且与广州浪奇股价息息相关 , 预重整、重整期间 , 广州中院要求债务人、管理人切实履行职责 , 特别是监督债务人广州浪奇在预重整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制定过程中 ,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破产法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并要求债务人、管理人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 确保广州浪奇信息披露合法、全面、真实 , 切实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
三、依托广州破产工作协作机制高效办理破产事务高效推进重整受理报批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需证券监督部门通报材料 , 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
为加快重整报批进程 , 广州中院依托广州破产工作协作机制 , 迅速建立沟通协调渠道 , 起草并指导、督促债务人、临时管理人迅速报送通报材料 。 因准备充分 , 沟通顺畅 , 本案从呈报审批到正式受理用时仅一个多月 , 为广州浪奇尽早进入重整争取了宝贵时间 。
金融债权人委员会提前参与危机化解
早在预重整程序中 , 广州中院依托广州破产工作协作机制 , 指导债务人、临时管理人积极与广东银保监局沟通协调 , 19家金融债权人自行发起成立金融债权人委员会 , 提前参与广州浪奇的危机化解工作 。
经金融债权人委员会协商一致 , 同意在预重整期间保持一致行动 , 非经委员会同意 , 不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 或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行为 , 使广州浪奇资产免于被抢先执行 , 使对重整程序至关重要的资产得以保全 。
四、保障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广州浪奇在预重整、重整期间持续正常经营 。 为保障生产经营不受预重整、重整程序的影响 , 广州中院一方面指导债务人、临时管理人与金融债权人委员会协商谈判 , 争取到金融债权人给予广州浪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信贷支持 , 为广州浪奇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支持 。
另一方面 , 指导管理人秉承“为生产经营需要、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有助于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有助于实现重整目标”原则 , 审慎核查后同意广州浪奇继续履行51份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 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 , 维持广州浪奇的正常生产经营 。
五、广州中院“智破”系统助力重整计划草案高效表决截至2021年11月9日广州浪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 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共150家 。
在疫情防控背景下 , 为充分保障每一位债权人的参会权和表决权 , 广州中院依托智慧破产审理系统 , 以“线上+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 并指导管理人提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广州中院“智破”系统 , 保障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 。
会议当天 , 全国各地93家债权人通过广州中院“智破”系统线上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依法对债务人、管理人进行询问 , 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票表决 。
截止11月9日下午18时 , 有表决权的106家债权人全部表决完毕 , 经即时统计 , 广州浪奇重整计划草案获所有表决组高票通过 。
批准!广州浪奇重整计划草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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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在全国范围内 , 广州浪奇是第81家重整计划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上市公司 。
下一步 , 将由广州浪奇管理人监督广州浪奇执行重整计划 。
来源:广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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