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敏 尹彦鑫为了几万块钱房屋拆迁款|半岛问法热线|百万房产只花一万过户给小女儿,其他儿女争房咋办?律师解惑房产纠纷( 四 )


法院判决:房屋归小马所有 , 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
律师说法: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本案中 , 小马在与小陈登记结婚前已经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全部价款 , 也就是已经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己方的全部义务 。 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 , 这只是售房方单方履行义务 。 小马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 , 变成了房屋产权而已 。 该房屋仍应当为小马的个人财产 , 不因小马与小陈的结婚而发生转化 。 小陈对房屋的装修符合不动产添附的规则 , 装修费用和家具家电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故法院判决房屋归小马所有 , 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
案例三:婚后男方受赠房产且公证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介绍:孙先生父母早年离异 , 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 。 参加工作后由于无房居住仍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 老人特别疼爱孙先生 , 孙先生也非常孝顺 , 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生活 。 2014年孙先生和邓小姐结婚 , 因双方收入水平均不理想 , 婚后两人依然和孙先生爷爷奶奶居住在一起 。 因邓小姐一直与孙先生爷爷奶奶存在矛盾 , 四人一直关系紧张 。 2015年 , 两位老人自感年岁已高 , 前往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 , 将两人的夫妻共同房屋遗赠给孙先生 , 并指明属于其个人财产 , 与其他人无关 。 2016年、2017年两位老人相继离世 , 孙先生通过公证遗嘱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 房屋登记在了自己个人名下 。 2017年年底 , 邓小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 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孙先生继承的房产 。
法院判决:驳回了邓小姐要求分割该套房产的诉求 。
律师说法: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 婚内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 , 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本案中 , 孙先生爷爷奶奶通过公证遗嘱 , 指定遗产归孙先生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的表述 , 应当属于明确指定给夫妻一方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故法院驳回了邓小姐要求分割该套房产的诉求 。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