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敏 尹彦鑫为了几万块钱房屋拆迁款|半岛问法热线|百万房产只花一万过户给小女儿,其他儿女争房咋办?律师解惑房产纠纷( 二 )


律师建议:不动产是以登记来确定权属 , 那么现在房子已经登记在他女婿的名下 , 从法律上来讲 , 这套房子应该属于他女婿和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 。
关于前期出房屋60%首付款的性质的问题 , 具有两种可能性 , 一种是借贷关系 , 一种是赠与关系 。 如果赠与 , 那么可能对老人就比较不利 , 首付款就会变成对其女儿夫妻的共同赠与 , 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 如果老人能证明是借贷关系 , 那么老人的女儿夫妻需要对这60%的首付款进行归还 。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敏 尹彦鑫为了几万块钱房屋拆迁款|半岛问法热线|百万房产只花一万过户给小女儿,其他儿女争房咋办?律师解惑房产纠纷】案例二:购房不出首付要加名 , 一方父母权益如何保护
小李马上要结婚 , 有一个房子的问题困扰着他 。 “买房子的首付只有我家出 , 我对象家不出这个钱 , 但是要求在房本上加上名字 , 我想怎么保护父母的权益?”
律师建议:如果考虑到这一问题想要维护自己父母的权益 , 最好的做法是女方和他共同向他父母出具借条明确这笔首付款的性质为借贷性质 , 假使二人婚后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对房产分割 , 这首付也是小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 另外一种情形 , 如果李先生的父母在李先生婚前支付首付 , 以李先生的名义购买房屋 , 婚后由李先生还贷 , 假使二人婚后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对房产分割 , 这套房屋仍然属于李先生个人财产 , 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也有女方的一半 。
案例三:想把儿子儿媳户口从自己房子上迁走
庄先生是一名70多岁的老人 , 前几年继承了自己父亲的一套房产 。 “之前这套房子被我儿子霸占着 , 在里面居住 , 现在老人通过诉讼的方式 , 把他的儿子的已经从这个房子里面清出去了 , 但是儿子和儿媳的户口仍然在房子上 , 不肯迁走 。 ”
律师建议:关于户口迁出问题 , 不属于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范围 , 所以无法通过诉讼解决 。 建议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相应的政策 。 但如果是房屋买卖关系取得的房屋 , 原来房主不迁户口的话 , 新的买房人是可以到公安机关通过书面申请所把原房主的户口迁出挂到公共户里面 , 像刚刚这个老人提问的这个情形 , 现在的户籍政策还不允许 。 ”
案例四:儿媳打骂老人 , 给的房子能要回吗?
“我有两个儿子 , 有两套房子 , 几年前我将其中一套房子给了大儿子 , 但是房屋过户后大儿夫妻二人对我特别不好 , 甚至打骂我 , 我现在非常后悔想要把房子要回来 , 该怎么办?”80多岁的梁先生向律师咨询这样一个问题 。
“这个房子当时是以什么方式给的大儿子?是赠与还是买卖?”律师提出了这样一个细节问题 , 而得到的答复是:“房子是通过买卖的方式给儿子的 。 ”“如果是买卖的话 , 收回房屋就非常困难了 。 ”张律师解释:“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来给他大儿子的话 , 那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 赠与人在受到虐待、不赡养等情况下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 ”
目前 , 梁先生名下还有一套房子 , 受到大儿媳如此对待 , 梁先生想把名下的这套房子给小儿子 。 “我还有一个后老伴 , 这套房子我只想给小儿子 。 ”“这种情况下 , 老人最好写一个遗嘱 , 明确这套房屋在其百年之后的归属 , 这样的话就不会产生争议 。 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发生法定继承 , 后老伴能继承 , 小儿能继承 , 大儿还能继承 。 ”
案例五:价值百万房产只花一万块钱过户给小女儿 , 其他儿女争房咋办?
市民王女士打来电话 , 自己今年70多岁 , 而自己二婚老伴今年已经85岁了 , 老两口于30年前再婚 , 男方带来4个子女 , 自己带来3个子女 。 随着两人年事已高 , 身边需要有人照顾 , 但7个子女中只有王女士的小女儿经常上门照顾两位老人 。
两人婚后拥有一套住房 , 目前这套房产全部产权归王女士所有 。 两位老人考虑到一直小女儿在跟前照顾 , 就把这套住房过户给小女儿 。 在房产交易中心已经走完程序 , 税费都已经缴纳 。 由于该房产实际交易价格只有一万块钱 , 而该房产市场价值百万 , 已经严格偏离这该房产实际价值 。 王女士担心 , 自己百年之后 , 其他子女再来争这套房产 。 想咨询律师 , 如何保证已经过户的房子 , 仍能顺利保证归小女儿所有?
律师建议:王女士按照真实意愿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小女儿 , 而且按照房屋交易部门的公允价格完成纳税 , 小女儿合法拥有该房产的产权 。 但如果想避免其他的子女或者说继承人再来争这个房子 , 还需要避免以下问题:首先 , 一万块钱的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小女儿 , 其他债权人可能会主张撤销这种低价转让行为 。 所以建议王女士再去不动产部门进行咨询 , 将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做一个变更 。 其次 , 如果按照公允的价格进行变更后 , 保证这套房产是老人生前按照真实意愿的自由处分 , 而且过户价格相对公允 , 这套房产就属于小女儿所有 , 其他人再来争就缺乏依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