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道法自然并非顺其自然,你还准备拿“自然”当借口吗?( 四 )


天人合一:中和之道的生态智慧
道经称:“天地合和,万物萌芽”,“天地不和,阴阳失度”,体现了道教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感应、相互影响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太平经》认为,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和谐而化生万物,因此在自然界中,太阳、太阴、中和三气缺一不可。只有阴阳二气相互和谐产生“中和”之气,并共同生养万物,才能有自然界的太平。《太平经》还进一步指出,人是自然万物的一部分,也是自然“中和”之气所生,即是说,天、地、人同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本身就有着共生共荣的关系,因此必须要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共生共存的,自然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所谓“天地不和,阴阳错谬,灾及万民”,就是说自然生态失衡将直接影响到人类世界的生存。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几乎贯穿在道教思想的各个方面,如在自身修炼方面,道教所强调的是自身的和谐,追求的则是与道合真、长生久视。再如,历代道教徒都能自觉绿化造林,美化道教建筑的周边环境,道观内外的苍松翠柏、绿树成荫,正是道教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具体体现。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智慧。现代环境科学告诉我们:大自然具有一定的整体相关性,即自然宇宙间没有孤立发生的现象,一切都处在相反相成、相生相克、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中。人与自然也是整体关联的,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就是人类社会的必然选择。道教并不反对“人化”的自然,但是主张人改造自然应受道德的约束,应对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以谦下的精神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既然人与天地万物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之中,又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那么人作为万物之灵,就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关照人与宇宙、天地、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
和合共生:中和之道的生态建设
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人类在享有对自然的权利的同时,应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去年召开的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发表的“2010年贵阳共识”明确提出,“绿色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
道教从“中和之道”的思想出发,进一步阐述了人与自然“和合共生”的生态伦理。《太平经》指出,人和自然万物的生命都有存在的权利,这就是“天地之大德”。“和合共生”就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个基本准则,也是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今的中国道教界,正在积极阐发和弘扬道教的生态智慧,践行着“和合共生”的中和之道,以全面推进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
积极倡导生态保护,着力推进生态道观建设。道教崇尚自然,历来就十分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早在1993年中国道教协会召开的全国道教界爱国爱教先进表彰会上,就积极鼓励全国道教徒“植树造林、美化环境”,并对“植树护林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1995年,中国道教协会参加了在英国召开的世界宗教与环境保护会议,发表了《中国道教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宣言》,并正式加入了世界宗教与环境保护联合会。此后,我国道教界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道观的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倡导植树造林,建立中国道教生态林建设基地。中国道教协会于2003年初向全国道教界发出倡议,计划在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建立“中国道教生态林建设基地”。目前,“基地”已基本完成了植树造林任务,对民勤县的防沙治沙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提出“生态道观”理念,举办道教宫观生态保护论坛。生态道观就是强调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以实现道教所追求的人间仙境。2006年,第一次中国道教生态保护教育工作间(中国道教宫观生态保护论坛前身)召开,通过的《秦岭宣言》提出了致力于营建环境友好型道教宫观的奋斗目标。2007年,第二次中国道教生态保护教育工作间举行,提出了7项具体任务,如将宫观的土地使用和管理纳入区域生态保护规划之中等。2008年,第三次中国道教宫观生态保护论坛召开,“生态道观”项目得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关注,也得到了世界宗教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支持。论坛发布了《生态道观茅山宣言》,要求各地道观“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宣传教育的规章制度,大幅度提升住观道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地采用节能技术和材料,形成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社区人群相协调的良性生态圈”。这使营建生态道观的活动走向更为广阔的空间,为道教参与环境保护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