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晚清时期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的学术流变——“同化论”“根基论”“建构论”之反思( 五 )


关于晚清“民族主义”的西方来源问题,论者注意到,中国近代民族主义除了延续一些旧式的“华夷之辨”古典思维之外,在面对西式“民族主义”的挑战时也是有所选择的。同是与革命直接相关的近代欧洲民族主义,法国民族主义就以内倾为特点,与以外向为特点的德、意民族主义有相当大的区别,前者主要针对的是现存的政权,故民主(或晚清人所说的“民权”)倾向甚强;后者则主要针对外族的威胁、征服和占领,故集体意识实占上风。章太炎、梁启超那一代人虽然也强调“民权”的重要性,却从整个西方民族主义学理中更多地看到了后者。李帆则以刘师培的言论为例,从另一个角度对“中国文明西来说”做出新的解读。清朝末年,中国人种、文明自西而来的说法很流行,博得章太炎、刘师培、梁启超等人的推崇。刘师培之所以能够接受法国汉学家拉克伯里的影响,承认以华夏族为代表的中国人种、文明自西方巴比伦而来,显然基于多方面的考量。政治上此说有助于作为激进民族主义者的刘师培以及国粹派中人实现他们排满复汉的目标;学术上此说与他们“借西学证明中学”,从而使国粹获得一种相对普遍价值的主张相吻合。究其实质,这反映出一种两全心态,即在保持民族特性的同时努力获得国际认可。不过这种两全心态同时也带来了两难困境,因为在民族主义与国际认同之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紧张关系,不易做到两全其美。
有些人根据欧洲经验,将“民主”也看作民族主义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同样存在那种通过共同语言等因素结成的长期的共同命运产生的认同感,但在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兴起之前的千百年间,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早已凝固,无需由什么人来强化。中华民族的“建成”既早,在中国也并不存在近代欧洲那种在民族建构之后对民权的自觉认识和对政治参与的明显需求,故“民主”到底是不是民族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晚清中国士人对此并无确定的共识。
民族主义的反抗与建设属于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面,如果不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考察分析,就无法真正了解晚清知识分子为“强国”而激烈反传统以求“西化”的民族主义心态,也不可能真正认识民族主义在晚清政治中所起的作用。也许与晚清中国的确是破坏多而建设少相关,中外既存之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研究,率多注意其针对外侮的反抗一面,而甚少论及其建设之一面,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就更加少见。“回向传统”和“面向未来”这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在晚清同时存在,对于许多趋新者来说,由于未来必然是或至少可能是美好的,是否保存本民族固有之文化已不那么重要,从传统中寻找不足而不是优长,以摈除或改进这样一种反求诸己的取向不但不那么可怕,甚至成为走向美好未来的必由之路。但正因为他们的基本目标是力图重建“民族或国家的整体目标与价值体系”,以指向一个风格不同的未来,故他们的反传统恰是出于民族主义的关怀,这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与其他许多地方民族主义的一个显著区别。同样,近代中国士人向往无政府主义、世界主义、社会主义这样一些带有“超人超国”意味的理念,其实也多半出自其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怀。
对于晚清以来中国民族主义的特征,当代学人往往用不同形式加以概括,比较常见的说法是把“民族主义”按其“政治”和“文化”两种倾向进行划分。持有何种民族主义往往与其思维模式以及在制度中所处位置有关,也与其个性禀赋密不可分。许纪霖即认为,民族主义从情感形态上升到理论形态大致有两种发展途径,一种是政治性的,另一种是文化性的。民族主义认同的对象是不同的,政治民族主义效忠的是政治共同体或权力国家,文化民族主义效忠的是本土文化。上述不同的价值取向,与知识分子个体的思维模式是制度化的论者还是文化化的论者有着直接的关联,因为这决定了他将为自己的民族主义观点汲取和确定什么样的知识资源,决定了他在认同上的终极价值是国家还是文化。秦晖则以为使用空洞玄虚的文化思想倾向来判断晚清民族主义的特征是没有意义的,晚清民族主义多以利益认同为基础。“民族主义”在国际关系中主要是个利益认同而非文化认同问题,与利益冲突而不是与“文明冲突”相联系。英国人发动鸦片战争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而不是为了在中国传播“基督教文明”,他们后来与尊崇儒教的清廷联手打击皈依“基督教”文明的太平天国就是证明。当时英国的制度优于中国,所以他们胜了。中国人的利益受到英国的无理侵犯,所以才要抗英,而英国的制度相对优越,所以国人又要学英,外部利益冲突于是带出了内部的制度冲突。至于“文明”因素的作用无非是为上述两种冲突提供象征符号而已。因此,民族主义既然以利益认同为基础,民族主义者就必须首先成为利益评价的主体。而民主主义所要捍卫的民族利益只能是民族中每个成员个人利益的整合,因而民族利益的体现者只能通过自由公民意志的契约整合程序即民主程序产生出来。任何人不能超越这一程序而自称为民族利益体现者,并要求别人为他所宣称的“民族利益”做出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