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鲁迅:婚姻是母亲给我的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 三 )


 保存|鲁迅:婚姻是母亲给我的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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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从花轿里走出来,看去全身古装,穿着红纱单衫,下边镶有棉做的滚边,下面是黑绸裙。一对新夫妇拜堂过后,被老嫚 旧时越中陋俗,堕民只能从事贱业,不得与四民通婚。女性堕民俗称'老嫚',从事逢年过节到主人家道道喜,逢有庆吊诸事去帮帮忙之类的营生,从中得到若干赏钱、赏物。等人拥挤的送进楼上的新房。”周光义出生于1906年,系周椒生长孙、周仲翔长子。周椒生是鲁迅的堂叔祖,曾把鲁迅、周作人等介绍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读书。鲁迅结婚的场面显然是周光义从长辈那里听来的,或者是按照旧式婚礼的通常情况推想出来的。鲁迅装一条假辫子的事,给参加婚礼的族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记得很清楚。鲁迅到日本不久就剪去了辫子,然而在婚礼上却须一切照旧,要装上一条假辫子,戴上红缨大帽。这对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先驱的鲁迅来说,无疑是不堪回首的一幕。而大家也都注意到,新娘是假装大脚。据鲁老太太回忆,鲁迅曾从日本写信回来,要求朱家姑娘放脚:“大先生不喜欢小脚女人,但他认为这是旧社会造成的,并不以小脚为辞,拒绝这门婚事,只是从日本写信回来,叫家里通知她放脚。”周冠五在《我的杂忆》里也说:“鲁母知道我和鲁迅在通信,就叫我写信劝他,我写信后得到鲁迅回信,他说: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两个条件:一要放足,二要进学堂。安姑娘思想很古板,回答脚已放不大了,妇女读书不大好,进学堂更不愿意。”从鲁迅这方面来说,最初似乎也试图和未婚妻有所沟通,缩短彼此的距离,可是朱家并没有理会他提出的条件。朱安的态度一定令他深感失望。鲁迅留洋多年,接受了新学的洗礼,不仅自己剪了辫,也很反对女人缠足。这一点朱家也明白,于是这天朱家特意让新娘穿上大一号的鞋子,假装大脚。多年以后鲁老太太回忆婚礼的情景,说了这样一件事:结婚那天,花轿进门,掀开轿帘,从轿里掉出来一只新娘的鞋子。因为她脚小,娘家替她穿了一双较大的绣花鞋,脚小鞋大,人又矮小,坐在轿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鞋子就掉下来了。……当时有些老人说这是“不吉利”的,我倒也不相信这些话,但愿这门亲事顺利。婚后没几天,大先生又回日本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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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族人对当年婚礼上一些小小的闪失也始终耿耿于怀:“鲁迅结婚那一次,我家和周家是亲上加亲,我不仅去做了送亲的舅爷,还接连的吃了好几天喜酒。那天晚上,新郎新娘拜过了堂,双双被人送入洞房,当新郎走上楼梯的时候,宾客拥挤,有人踏落了新郎的一只新鞋。又有一个贺客,被招待住在一间装有玻璃的房子里憩夜。第二天早晨他起床以后,讲话欠检点,向我说他在昨夜遇鬼。你想,这人冒失不冒失!”这是朱安的远房堂叔朱鹿琴多年以后的忆述。在朱家人看来,新郎的新鞋被踏落,以及周家贺客说话欠检点,这都是不祥之兆。而在周家人看来,新娘鞋子掉下来,是很不吉利的。据周光义说,身为新郎的鲁迅,那时看上去是个英俊的青年,脸上生着白白的皮肤,身材比新娘高一点。而新娘显得身材矮小,面孔是长的马脸,别的外表的缺点似乎没有。这样的两个人,在老辈人眼里至少是可以过日子的,他们两个为什么婚后过不到一起?双方的家长都想不通,只好归因于婚礼中一些不好的兆头,互相埋怨,互相责怪。新婚之夜鲁迅和朱安婚后感情不和,形同陌路,这在新婚之夜就已经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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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鲁迅故居,楼下是小堂前,鲁迅接待来客的地方,楼上,那一排木板窗,就是朱安和鲁迅结婚的新房。(作者摄于2008年11月)当晚,鲁迅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进了洞房。周冠五当时20岁,他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形:“结婚的那天晚上,是我和新台门衍太太的儿子明山二人扶新郎上楼的。一座陈旧的楼梯上,一级一级都铺着袋皮。楼上是二间低矮的房子,用木板隔开,新房就设在靠东首的一间,房内放置着一张红漆的木床和新媳妇的嫁妆。当时,鲁迅一句话也没有讲,我们扶他也不推辞。见了新媳妇,他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王鹤照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工,前后近30年。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位周家大少爷,据他的回忆:“这年夏天,鲁迅先生从日本回来与朱女士结婚的。这一次时间很短,我与鲁迅先生也没有讲话,他当时的穿著怎样我也记不大清楚了。但有一件事却还记得。鲁迅先生结婚是在楼上,过了一夜,第二夜鲁迅先生就睡到书房里去了,听说印花被的靛青把鲁迅先生的脸也染青了,他很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后来知道是鲁迅先生对这桩包办封建婚姻很不满意,故第二天就在自己的书房里睡了。”鲁迅新婚第二天,表现得很决绝。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像王鹤照这样一个佣工是不可能知道的,但他透露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细节:鲁迅新婚后的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脸,让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王鹤照的回忆提供了令人回味的细节,只是缺少旁证。有人指出,当时是大夏天,在绍兴根本用不着盖被子。对新婚夜的情景,周光义也曾有追述,似乎没有这么戏剧性。据他说,当时新做阿婆的周伯宜夫人担心着新夫妇的动静,一到夜深,她亲自到新房隔壁去听。发现他俩很少谈话,儿子总爱看书,迟迟才睡。两三天以后,鲁迅住到母亲的房间里了,晚上先看书,然后睡在母亲的床边的一张床里。王鹤照说因为鲁迅第二天早晨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鲁迅即便没有拜老台门,依照老例,新婚第二天也还是有许多繁琐的仪式:首先是“送子”,天甫破晓,新娘盥洗完毕,吹手站在门外唱吉词,老嫚把一对木制的红衣绿裤的小人儿端进来,摆放在新娘床上,说:“官官来了”,一面向新娘道喜,讨赏封。接下来是“头箸饭”,新郎新娘第一次一起吃饭,自然也只是一个仪式而已。之后要“上庙”,新夫妇坐着轿,老嫚、吹手跟在轿后,先到当坊“土谷祠”参拜,照例还要再到宗祠去参拜祖先。当天上午要“拜三朝”,在大厅里供两桌十碗头的羹饭,家中男女老少拜完后,新郎新娘并肩而拜。然后“行相见礼”,依次按辈分拜族中长辈、与平辈彼此行礼,最后接受小辈的拜礼。“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新婚夫妇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门”,亦叫“转郎”,新夫妇往女家回门,在老嫚、吹手的簇拥下,坐轿来到女家,至大厅拜女家祖先,参拜岳父岳母等等。之后,还要请新郎进入内房,坐在岳母身旁听她致照例的“八句头”,等八句头说完后新夫妇辞别上轿……鲁迅“回门”一事,朱家房客陈文焕曾回忆道:“我10岁光景,听一个名叫刘和尚的泥水作讲起,说:‘朱家姑爷来回门,没有辫子的,大家很好奇,我也赶去看热闹。’”刘和尚讲的“朱家姑爷”就是鲁迅,前清时剪掉辫子,简直是特大号新闻,因此引来不少围观者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