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诺|人类的自大,烧死了布鲁诺( 三 )


“基督自己显示,不愿出手杀死动物或摧毁生物乃是迷信的极点,因为认定了我们与畜类及植物没有同样的权力,他驱鬼进入猪群,又借诅咒令没有结果子让他吃的树枯萎……无疑那些猪和那棵果树并没有犯罪。照奥古斯汀的说法,耶稣的用意是要指出,节制我们对其他人之行为的道德规范,不必拿来节制我们对待动物的方式。他不肯轻易而举地消灭邪魔,而是要先把邪魔赶到猪身上,动机正是在此。”
不管怎么说吧,基督教认为人是唯一神圣,一切都可由人支配这是一定的,这在竞技场、斗兽场逐渐取消之后,也改变不大。基督教思想家中对其他物种表现出悲悯和关怀思想的不多,而某些反对虐待的原因,主要在考虑到虐待动物会培养出人的残忍倾向。
总而言之,辛格认为,“宗教改革以前的基督教哲学,以及到今天为止的整套罗马天主教哲学”,基本都是阿奎纳斯的这种观点:
“使用一物的目的如果正是此物存在的目的,使用它即不算有罪。不完美者为着完美者而存在,本属于万物的秩序……”
然而,这完美如何界定?生物链中谁该为谁存在?动物的运动力与牙齿相对于人类何其完美,但是如果动物吃人呢?这合法不合法?所以这套理论,也无非是人类自大的象征,它的衍生,也可能让人不寒而栗——这就跟布鲁诺的死一个道理:我们认定的秩序才是秩序,我们认为你是有罪,你就是有罪的。
亚里士多德的推理能力无疑是高超的,他以推理能力决定完美与否,高下与否,以及秩序,这似乎并不十分“推理”,所以说,人类一旦自大,一旦自居为神,那就肯定会有人类之中的一部分人自大,自居为神——我还可以把有枪当完美呢!这不就是谁说了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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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诺|人类的自大,烧死了布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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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格写《动物解放》的目的,是为呼吁爱护动物,怜悯动物,有平等心,这肯定是个很好的观点,但是操作起来却难。这决不只是吃不吃肉的问题,而且他有些地方在我看来似乎也有点可笑。
比如他不反对你吃肉,但他要求你养殖的时候,宰杀的时候要考虑动物的痛苦与福利——这有没有五十步笑一百步之嫌?养殖本身为的就是食物和皮毛之用啊,那是个讲经济学的地方!这与东方宗教的慈悲心也相去甚远。
要讨论人类对动物的道德,这是很敏感的,甚至危险,因为这未免会让人陷入矛盾。但是这种讨论却从来没有停止。
反动物虐待法,这在现在早不陌生,就连教宗若望保罗二世在上世纪末也曾撰文呼吁:“创造主赋予人类的主宰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力,我们也不应该妄谈‘使用和滥用’的自由,也就是随意处置事物的自由……”但是这种观点在布鲁诺时代却绝对难以想象。
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强调的是人在宇宙的中心地位,“人为万物的尺度”,它对人类的自由、潜能、尊严等等倒是做出了伟大的努力,但在对待“次等动物”上却毫无改变,甚至会走向极端。
它甚至绝不代表能够与科学同步,就比如哥白尼学说仍旧会被视为异端。
此所以蒙田会说:“托大是我们天生原始的疾病……借着这种虚荣的想象,(人类)不仅自比为神,赋予自己神的性质,还将自己与其他生物区分隔离开来。”
人类自居中心的观点,难道与地球中心说并不密切相关?人类对动物的观点,难道与人类原始的早期的宇宙概念、科学观并不密切相关?神难道不该固步自封,骄傲自满?如此,将神圣之人比作蚂蚁,将旧有宇宙概念整个颠覆的布鲁诺怎可能不犯大忌?!更何况那又是一个尤其推崇人的神圣地位的时代?
这再加上他无论如何不肯收回他的“异端学说”,那么他当然就只有死了。
 布鲁诺|人类的自大,烧死了布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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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
人类对动物的认识,以及与动物的关系,其实不但随着科学思想的发展而发展,也与人类的道德观互动互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