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宋夏金|宋朝人到底有多爱打官司?现代欧美人可能都要自愧不如

宋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经济文化都登峰造极的朝代 , 正如史学家陈寅恪所言:“华夏民族之文化 , 历数千载之演进 , 造极于赵宋之世 。”宋史很早就引起了西方学者的高度重视 , 多年来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 但在对宋代历史和社会的探究中 , 大部分西方学者们都某种程度地低估了法律对宋代人生活的影响 。
法律一向被认为是西方文明的骄傲 , 而中国的法家思想在2000多年以来却一直名声不佳 。很长时间以来 , 西方学术界普遍认为 , 中国的法律大部分是惩罚性的 , 中国人除非万不得已 , 总是设法避免诉诸正式法律 。甚至在20世纪上半叶 , 著名的中国学者梁漱溟还这样对比中西方的诉讼观:“外国人上法庭如同家常便饭 , 不以好讼为嫌 , 中国人极不愿意打官司 , 亦很少打官司 。亲戚朋友一经涉讼 , 伤了感情 , 从此便不好见面 。在欧美律师是上等职业 , 在中国讼师乃为众所深贱而痛恶 。”到了九十年代 , 张艺谋电影中的秋菊还在纠结该不该打官司 。而最早质疑中国无讼、厌讼观念的是一个游走于边缘汉学的荷兰人——高罗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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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荷兰汉学家的高度和视野
高罗佩在大学政法系读书时 , 学习了中国语言和文化 。1947年他在担任荷兰驻美参赞时 , 开始创作狄公案系列小说 。为了给小说寻找灵感 , 高罗佩将目光投向中国古老的公案文字 , 由此发现了一部成书于宋代的法学侦破手册——《棠阴比事》 。通过对《棠阴比事》中144则案例的研究 , 高罗佩发现 , 以宋朝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官府面临的案件极其多样 , 其中包括了所有种类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 小到一匹绸缎的归属 , 大到谋杀和叛乱 。高罗佩特别注意到了一些独具中国特色的案件 , 譬如不孝和连坐 。也总结出来中西方案件的共同点:贪婪和报复是导致死罪的主要动机 。综合上述考察 , 高罗佩得出了一个与西方主流判断相反的结论 , 认为尽管中国古代法律的确也存在着一些缺陷 , 但中国传统司法体系的运转整体上是良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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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狄公案》
高罗佩与传统汉学家的本质区别在于 , 大多数人视为正途的有关中国政治、历史的研究 , 在高罗佩看来并不是最重要的 。他寻找还没有人走过的小岔路 , 找到了鲜为人知但更重要的东西 。当主流中国法律史学界仍然处于传统制度史研究范式时 , 高罗佩已经注意到“司法判案集”这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史料 , 预测出其在未来研究中的学术价值 , 对中国法律史的研究有了新的思索 。但他的看法在当年并未引起主流学界的重视 。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 , 随着西方学界“新法律史”研究的兴起 , 人们才意识到他的高度 , 他的视野方法对今天依然具有启发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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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罗佩被称作是伟大的汉学家士大夫“厌讼”阻止不了百姓爱打官司
西方汉学家之所以认为 , 中国古代的法律是无足轻重的 , 主要是因为他们在研究儒家思想后就自动默认:在儒家理想中 , 国家应该以“仁政”来进行统治 , 用道德来教诲子民 , 使大家和睦相处 , 达到“无讼”的境界 。在士大夫们眼里 , 法律是低等的社会控制工具 , 不应过多依赖 , 诉诸法律意味着道德劝谕和模范导向都已经丧失了作用 , 是统治失败的表现 。总体上看 , 封建时代的官府是以“无讼”为价值取向的 。但老百姓是不是一直厌讼就没那么绝对了 。《宋史·地理志》就记载过很多地方“民性愎戾好讼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