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出国后才发现的以前对英语世界的错误理解( 三 )


上课多发言,因为美国人其实自己的圈子也很小,不知道我们的背景经历。他们很多人也是一直生活在一个自己的bubble里面。我们想过的事情他们可能从没想过。主要你有idea,会发现虽然你的brokenEnglish也能让全班频频点头。
还有说话要注意一点,我们万一以偏概全说了中国一点事,他们都全部相信的。其实大部分人美国人criticalthinkingskills都蛮差的,哪怕是博士班里的同学好多也是老师说什么信什么,很少去查证。所以还是尽量多说点中国的好事,要不然他们一脑补就糟了。(反例:美国空气都是甜的)
口音问题,虽然成年后很难练到nativespeaker的程度,但是说的多听的多口音还是会变好。所谓nativespeaker程度,我的定义是你一听就能听出来别人有什么口音,来自哪里。有天班里有个女生发言,老师说justwaitasecond.Didyoujustsayaboat?AreyoufromCanada?大家哄堂大笑,那女生顿时面红耳赤说:Imeanabout.I\u0026#39;mfromBoston.大家恍然大悟(注:此处不包括我这个吃瓜群众)。他们能很准确抓到这样的言语差异的细节,毕竟他们听过的各种variation。讲回语音,我家理工科呆萌老公的英语还可以,刚来的时候也凑了个托福100分,但是有些音小时候没听准过,v都读成w,th全发s,而且口音较重,还怪小时候老师口音重(啊喂,小时候每天你回家没听听力磁带吗?)。不过最近我听他打客服电话说的好准好溜好顺耳啊,明明就是天天宅办公室讲中文的人进步咋也挺大。所以在英文环境里久了,口音发音还是会变的。不影响交流的话也不用太纠结口音。发音语法更重要,还有问句结尾声调,陈述句结尾降调这个练好才不会把别人弄糊涂了。
最后,写作方面,我觉得美国人写作水平也是千差万别的,大家别被他们大部分人带偏,写一堆废话,其实啥都没讲。文章还是简洁直接易读最重要。咱们中国的英文写作基本功还是不错的。
答案都是手机打出来的,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答案不是穷举哈。有些常用的、简单的、大家都会的就没提了。还有一点,语言里面有个分支叫“语用学”,就是研究语言在各种不同环境下怎样使用在正确合适。主要是合适不合适。和朋友间,你可以直接用“你说啥”,你和大领导之间如果不是平等关系,说同样的话就等着小心眼领导在心里给你穿小鞋吧。所以请求重复在不同人之间用"I\u0026#39;msorry?"和“saywhat?"还是“couldyourepeat?"完全取决于你们的地位高低远近。我上面的答案没怎么考虑语境,大家可以自己到语境里的时候自行体会,有一点有朋友让我强调一下:本文内容全部都是我在美国环境里学到的,跟其它英语国家无关,语义在不同环境下会有变化。我相信国内英文教材还没有特地包含pragmatics这一方面。这也是我几年前读英语教育硕士的时候英语研究比较热的一块。
有些过去时用法表示委婉,并不表示时间,比如might/could/would.发邮件时我一般都是Iwantedtoask/Iwaswondering/coulditbepossiblethat
补几个文具吧。有些东西真是学了英文,忘了中文...订书针叫staple,订书机叫stapler打孔器叫hole-puncher普通装十来张纸的小文件夹叫folder大的能装几十上百页的那种打孔文件夹叫binder教室里放衣服书包的柜子用锁的叫locker不用锁的叫cubby卡纸cardstock。有些东西就是品牌名比如创可贴就叫BandAid,小时候那种鞋子上不用鞋带一拉就开的扣子叫Velcro,棉签是Q-tip。说到卫生用品cottonpad是卸妆棉,不是卫生棉...题外话,我推荐各位女生朋友有条件的话试试tampon...
再补。有些东西用case。手机壳cellphonecase电脑壳laptopcase枕套pillowcase(被子叫comforter美国没有被套只有一层bedsheet和床罩子fittedsheet)
rootbeer是一种软饮料(soda)不是啤酒
有人觉得番茄酱ketchup难记,忘了哪一年学的,ketchup其实是由粤语“茄酱”来的,会白话的小盆友肯定一听就明白了。当年我在广州读大学,班里30个广东同学,并没有人纠正老师其实在广州番茄酱叫茄汁,就是对学习有帮助的话记下就好。
买单的时候可以问canIhavethecheck?然后大方告诉服务员你们要分开付splitthecheck.有时候服务人员会问一起付还是分开付togetherorseparate?
各种衣服也是有各种名字什么小背心tanktop休闲西服外衣slack套头衫sweater开衫cardigan羽绒服和羽绒被都是用down太多了等买衣服时慢慢学吧但是要提一句尺寸,很多中国女生买S码都会大了,需要买petite,跟XS差不多码
更两个介词用法吧。I\u0026#39;min.我加入。I\u0026#39;monit.我正在处理这事。

第101回更,我也是提倡标准用法。大概是一直在校园里的原因,我很少听到爆粗,最多就是听个f-word,还是受教育程度高啊。写着写着就忘了标点,手机打字习惯了不加标点...
说起英文名,大一外教也给我起过英文名,那个英文名陪了我大学四年。出国后,有一次班里热烈讨论起这个问题,有人说名字是人的identity的一部分,很多英语母语者强迫外国人起英文名究竟是因为名字太难,还是人太懒,不愿意费心思去记住外国人的名字呢?想想太有道理,自此废弃英文名,强迫老外学起我的中文名中文发音。虽然qio开头的发音对他们来说很难,我每次都会把这当成一个educationalmoment,告诉他们这个音在中文里怎么读。开始班里同学都记不住,等大家记住了以后,老师读错的时候,会有同学抢着帮我纠正老师的读音。大部分时候,他们叫成什么样子,我都会先答应,然后纠正。而有些人一上来就读对,我都会惊呼你怎么会读?然后这个问题经常成为聊天不错的话头,听他们讲是因为之前的中国朋友客户还是中文学习经历。我觉得用英文名既不会提高我们的英文水平,也不会帮助我们更好的融入环境。要融入,反而要保持自己的独特性,让他们去接受和拥抱你的不同。
呃,我的关注者大概就是假关注者...篇篇没人看,你们关注我什么呀随手点个赞我会接着更的
感慨一下,关注这个话题的都是求知爱学习的好娃啊表扬我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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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前我背单词背了谐元韵(assonance),银板照相法(daguerreotype),和滴酒不沾者(teetotaler)。
出国后我学会了怎么说七分裤(capris),捡狗屎(pickupafteryourdog),和推着自行车走(walkthebike)。
出国前,要表达“同理”,我会写“ThisappliestoXXXaswell",但现在我会写“DittoforXXX".
出国前我以为形容一个人“mean”是说他/她“卑鄙、吝啬”,现在我知道这是说他/她“毒舌”。
出国前,指出别人数学证明步骤的错误的时候,我会说“Ibegtodiffer.Ithoughtitshouldbe...",现在我会说“Sorrytobedense.Ididn\u0026#39;tfollow."(我真傻真的,没跟上您这步怎么推出来的。)
出国前我牢记回答“Doyoumind..."时要用否定词“No”来表达不介意。现在我知道“Sure”、“Ofcourse”等肯定语意表达的都是不介意的意思。
出国前,当我想提议空调温度太低应该调高点儿,我会说“ShouldweturndowntheAC?"现在我会说“Isitjustmeorisitreallycoldhere?"(我一定是疯了,怎么觉得身上有点冷呢?)
出国前我从来没用过“literally",现在literally一天至少用literally十次。
出国前我想当然地以为"tall"杯是大杯。现在我知道“talllatte"是小杯(12盎司)拿铁,而中杯和大杯分别是grande和venti。
出国前我会用pretty/beautiful形容别人衣服“好看”,现在我会用cute.
出国前我最小心的语法点是虚拟语气主从句时态一致问题,常常为到底是不是表达“与事实相反”意纠结。现在我最注意的是是否犯了run-on(用逗号连接完整句)错误。
出国前我爱写“Firstandforemost"和"Lastbutnotleast"。现在想起来都脸红。
出国前我以为美国人直截了当说话不绕弯子,出国后发现来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我们讲英语其实很直来直去给人粗鲁野蛮的印象。比如:
别人问你“咱去哪儿吃”,要表达“我随便”应该用“yourcall"而不是“Idon\u0026#39;tcare";
敲门找教授谈话发现他/她正在低头忙着,应该说"Isthisagoodtimeforyou?"而不是“IthinkIhaveanappointmentwithyou”;
不同意某事时,最好说“Iamnotsureabout某事”,而不是“Idon\u0026#39;tagreewithyouon某事”。
我还明白了:
教授邮件里写“NB”不是说这事儿很牛,而是敲黑板让我注意重点(“NB“是拉丁语“notabene",即“notewell"的缩写”。)
“Emmm"是委婉表达反对,"Ahhh"是恍然大悟,“Awww”隐含“that\u0026#39;stoobad",“Mmmm"是说嘴里的东西好吃。什么嗯嗯哪哪哼哼哈嘿的拟声词不能混用。
在也无风雨也无晴、有点闷骚有点烦的日子里,当别人问“How\u0026#39;severythinggoing?"的时候,最好的回答是:“It\u0026#39;sgoing."

补充:
出国前我以为interesting是真心讲“有趣”。现在我知道interesting更多情况下表达不置可否的、礼貌性的不同意。比如当人说“你闺蜜是个大好人”时,如果你觉得闺蜜其实是个混蛋,可以说”interesting"。(感谢@什么都不懂和@不会飞的麦抠的提醒)
出国前我以为“technicallyspeaking"是指“从技术角度而言”,后面要紧跟术语公式大定理的。现在我明白technicallyspeaking你可以在任何时候没有任何理由使用“technicallyspeaking”修饰你想说的几乎任何的话。(感谢@陈瑛的提醒)
感谢@Steve补充:Awww还可以表达“萌化了”的意思。注意一定要以阳平声结尾配上蹙眉、捧心、朱唇轻启的动作神态方可达意。
感谢@陈苡清对"literally"的绝佳翻译:“讲真”,比什么英汉字典里翻译的“从字面意义上讲”准确性高了一个数量级。同理还有“plausible",英汉字典里常错译成“似是而非的”,真正的意思是“还真没准儿”(表达肯定意)。
感谢@金浩明的提醒,Ditto/NB等拉丁语外来词不是美国人人都用的说法。可能是学者圈里带炫耀性的黑话...

集中回复一些常见问题:
1.“literally”到底怎么用?
看个例子。
“Idiedofembarrassment."表达的意思是:"我简直羞死了。这里的"死”是夸张的修辞性(figurative)说法,形容羞得程度深。
“Iliterallydiedofembarrassment."表达的意思是:“我因害羞而去世了。”因为用了”literally”修饰,“死”做字面意思理解。
日常口语中,常用literally表示“毫不夸张”。比如:“UghIliterallyfinishedthewholebucketoficecreambymyself.”(一点儿不夸张,我一个人吃完了整个一桶冰淇淋。)

2.为什么写文章不要用“firstandforemost”呢?
这个说法是个“tiredcliche”(用滥了的老掉牙说法)类似开学典礼致辞上的“秋风送爽,金桂飘香”。
说重点之前加“firstandforemost",如同说“此乃首事也。首事既布,然后可以举事。”很啰嗦,没必要。我个人倾向把这些无意义的说法压缩,直接讲“First”或单刀直入讲你想说的就可以。

3.写作中如何表达“我不同意”呢?
直接一句“我不同意A的观点”太生硬了。
表达“不同意”可以更巧妙一些。比如这句:“UnlikewhatU.S.presidentDonaldTrumpthinks,thenucleardealbetweenIranandworldpowerswasawin-wincase.”
全句没直接说“我不同意”,但已经明确表达了作者不同意Trump的看法。

4.出国前少有听闻,但在美学习生活中常见的用法还有哪些?
学术写作中出现的拉丁语词汇/缩写,除了e.g.,i.e.,etc这些大家熟悉的,常用的还有:
“perse"=inandofitself
"viz",即videlicet,意思类似"namely"
"cf",即confer,意思类似"comparedto"

刚来美国上大学时不懂的一些常用缩写(多在非正式email或短信中):
AKA=alsoknownas
TGIF=thankgodit\u0026#39;sFriday
J/K=justkidding
OATUS=onatotallyunrelatedsubject(翻译:啊对了还有一件事)
BRB=berightback

经常出现在教授板书上的还有:
"w/","w/o","w/e",分别是with,without和whatever
"ppl"=people
“b/c"=because
"nec"=necessary
"cont."=continued

类似于“walkthebike"这种生活中常见,但在国内从没机会学到的“小词”:实在是太多了,想到了什么慢慢补充吧。
“炝”锅,让洋葱末变软出香气,写做sweattheonion
如果再炒一会儿让洋葱末变得金黄:browntheonion
“揉”面:kneadthedough
“拌”沙拉:tossthesalad
“泡”茶包:steepthetea
把自己的想法“讲清楚”:fleshout(myideas)
我的一点“拙见”:mytwocents
目的性不强地“聊聊”(近况):touchbase,checkin
去吃饭/喝酒,想让服务员“少加”冰/盐/糖/辣子:easyontheice/salt/sugar/spice
形容颜色太"窃"(北京话,指因过于亮丽而俗气):(thecolor)istoo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