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直播带货“数据造假”司空见惯?国家网信办出手了!( 二 )
专家学者
“我接触到很多纠纷 , 都是因为青少年主播不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 导致他们合同效力待定 。 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 , 还是不像我们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样 , 他可能涉及到宣传的虚假 , 我们不好追究他的民事责任 。 对父母也提出来一些要求 , 对一些价值观的形成还是需要引导的 。 ”
新闻多一点:
《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 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gtai@cac.gov.cn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 。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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