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直播带货“数据造假”司空见惯?国家网信办出手了!


在刚刚过去的“双11”中,各大电商平台上的“直播带货”不断刷新数据 , 这些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吗?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为加强相关内容监管 , 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 , 近日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明确禁止流量造假、未满16周岁不能入行等 。
互联网直播带货“数据造假”司空见惯?国家网信办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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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明星直播带货 , 但关注度和成交量却不匹配 。 连日来 , 有关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的爆料屡见不鲜 , 比如某明星311万的直播观众中 , 只有不到11万的真实观众 。 某主持人也陷入带货刷单造假的漩涡中 , 一场直播被曝退款率超七成 。 种种乱象也让消费者心里犯嘀咕 。
消费者
“其实心里面还是有疑惑的 , 比如说有的直播间里边上千人 , 根本没人留言提问 。 有的好几百万人的直播间 , 突然很多人涌进来 , 是商家刻意制造的繁荣现象吗?还是希望这个数据能够公开透明 , 至少不让商家自己既做裁判又做球员 。 ”
【互联网直播带货“数据造假”司空见惯?国家网信办出手了!】有业内主播向采访人员透露 , 在直播间使用机器人或假粉丝增加人气 , 其实早已成为很多网络公司的常态 。
带货主播
“一个是观看量 , 一个是成交量 , 有个别直播他还会在乎增粉 。 这个行业它面临一个很尴尬的情况 , 如果说你把真实的数据拿给金主看 , 他会觉得连主播带公司在这个行业完全没有生存能力 。 ”
数据虚高或许是营销战术 , 但其行为却有着某种欺诈的成分 。 针对这一问题 ,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时 ,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 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 , 不得为其推广、引流;不得侮辱、诽谤、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 ,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对于违反《规定》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 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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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说 , 按照此前颁布的《电子商务法》 , 这些行为本身就是法律所禁止的 。
律师
“数据不能造假在《电子商务法》当中也是有规定的 , 直播平台也是一种电子商务平台 , 它只不过不是货物电商平台 , 是一种服务电商平台 。 现在出台一些比较具体的针对直播的管理规定的话 , 实际上也是为了以后监管当中明确法律依据的问题 。 对消费者来讲 , 我觉得要记住一点 , 就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 ”
数据显示 , 截至今年9月 , 我国直播电商用户规模达3.09亿 , 相关机构预测 , 今年我国直播电商整体规模将突破万亿 。 MCN机构如懿文化创意负责人俞丽丽坦言 , 挤掉网络直播带货的“泡沫” , 可能对网络直播销售会有短期阵痛 , 但将会有长远的益处 。
MCN机构负责人
“(现在是)一种虚假繁荣的情况 。 其实是主播是没有办法判断说我哪种行为是好与不好的 。 很多人可能就认为我进入这个行业 , 我就一定可以赚很多钱 。 直播就是一个行业 , 主播就是一个职业 , 我们希望以后是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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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直播日益发展的当下 , 如何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进行规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 意见稿也对此予以了回应:不满十六周岁不得参与直播带货 ,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 , 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 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郗培植认为 , 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