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新华社银川11月8日电(采访人员杨稳玺)为进一步规范宁夏村级权力运行 ,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 , 明确将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 , 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事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 , 进行全面梳理 , 厘清职责权限 , 让村级组织权力事项更加公开透明 。
据介绍 ,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包括村级重大事项清单、日常事项清单两大类 。 重大事项清单下设村级党务、事务两类 , 包括未列入村级年度财务预算的大额开支(单笔在2000元及以上)、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等24条和需要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日常事项清单下设村级工作人员任用、财务管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8类 , 包括办理社会保险、发放丧葬费、办理高龄补贴、调解纠纷矛盾等22条和需要村级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日常事项 。
【宁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据了解 , 宁夏要求重大事务清单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55124”模式办理;日常事务清单事项 , 由各县(区)按照本地“村财乡管”等有关规定统一制定 , 有关事项由村“两委”根据具体情况 , 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和办理 。 各地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情况 , 将被纳入村“两委”成员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