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原浙商银行行长刘晓春:让金融的归金融,科技的归科技( 四 )


第三 , 信息分类、分等级后如何使用 , 谁可以使用?哪些是属于国家层面的保密信息 , 哪些可以在社会管理中对指定机构公开?
第四 , 在数据交易过程中 , 怎么把数据作为资产 , 会计原则是什么?比如300万买进一笔数据资产 , 怎么做摊销、折旧?公允价值怎么确定?买进以后怎么处理呢 , 可不可以转卖?最初卖数据的卖者 , 卖掉以后是否还保存这一数据 , 能否重复交易?数据资产卖出是否意味着最初的卖方必须销毁已出售的数据?那么数据怎么销毁?这些都会涉及一系列的技术监管等等的界定 。
所以对数据资产的监管是非常复杂 , 至少需要有粗线条的法律和会计界定 。 没有这样的界定 , 不能一下子就开放数据交易市场 , 否则就会乱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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