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药品调出医保(附名单)

1地方医保清理第二批6月底完成近日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再度明确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40%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 。根据相关方面的进度安排 , 地方增补品种调出医保的时间表如下:1、重点监控目录药品率先移出医保目录;2、其余地方增补品种原则上在三年内完成清理 , 三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 。根据上述通知 , 今年已经进入地方医保清理工作的第二年 , 6月30日前 , 第二批40%的地方增补品种清理工作需要完成——也就是说时限一到 , 地方增补品种的清理工作进度将完成80%左右 。据赛柏蓝最新统计 , 截至目前 , 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北京、重庆、江苏、青海、重庆、四川、河南等20多个省份已经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 。据赛柏蓝此前梳理 , 2022年6月是多地地方医保清理的最后时限 。根据各地医保增补品种清理的进度安排 , 不久之后的6月30日、7月1日 , 大批药品将陆续调出医保 。22022年实现药品目录全国基本统一差不多一年之前的2020年6月17日 , 国家医保局三部门也曾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 , 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 , 各地需要按要求清理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品种 , 推进用药范围的基本统一 。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 , 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 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 ,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目录调整职责和权限 , 各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调整医保用药限定支付范围 , 逐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 并建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评价规则和指标体系 , 健全退出机制 。日前流传的一份2021年医保工作要点亦明确:做好省级增补药品目录的清理消化 , 确保到2022年实现药品目录全国基本统一 。3国家医保目录有进有出在地方医保目录清理的同时 , 国家医保目录的常态化调整也继续启动 , 随着地方医保目录增补窗口的关闭 , 国家医保目录的意义不言而喻 。6月9日晚间 ,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新一轮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 。根据工作方案的规定 , 以下两类药品考虑调出国家医保目录:(1)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2)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 , 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 重点考虑2016年1月1日前准入目录 , 且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 , 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 。根据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经专家评审后 , 直接调出《药品目录》:(一)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二)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三)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 , 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四)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五)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 , 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 , 可以调出《药品目录》:(一)在同治疗领域中 , 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二)临床价值不确切 , 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三)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我国医保目录从药品总量上来看一直有所增长 , 2000年一共有1535个品种 , 到2020年医保谈判后一共有2800个品种 , 增长82.4% , 大约每年增补63个品种 。随着医保目录调整的常态化 , 一方面是保基础 , 一方面是鼓励创新 , 医保目录也开始有进有出 。值得注意的是 , 在去年的医保目录调整中还规定 , 符合“2019年12月31日前 , 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 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除外”这一要求的药品 , 有望增补进国家医保 。而根据今年的工作方案 , 地方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调整进国家医保目录的路径基本已经被关闭 。4大批药品调出地方医保云南2020年7月1日 , 云南医保局发布《云南省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药品消化调整方案》 。 根据上述方案规定的增补药品消化进度 , 目前消化药品工作进入到了第二年 。第二年消化药品340个 , 消化占比为40.621% , 医保报销截至2021年6月30日24时;第三年消化药品162个 , 消化占比为19.355% , 医保报销截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