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 二 )

采访人员:《政府工作报告》提到 , 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 , 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 您认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整体效果如何?

郑秉文:《政府工作报告》里的这句话意味着 , 2019年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将有两项重大制度突破:一是第三支柱目前的状态是由保险业和基金业的产品构成的 , 2018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进行了试点 , 2019年将从福建、上海和苏州工业园区3个试点地区推向全国;二是养老目标基金虽然去年3月就发了文件 , 市场销售也超过了30亿元 , 但一直没有税优政策 , 2019年将正式实施税优政策试点 。 这样 , 保险业和基金业在第三支柱养老金中就基本都有税优政策了 , 就算基本告一段落 。 当然 , 去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三地试点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 急需跨部门的协同作战 , 亟待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 并需将银行业理财产品也适时纳入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