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次报销”,你不知道的那些事( 二 )

◆政府购买服务 , 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老百姓常说的“二次报销”正规叫法其实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 于2012年开始试点、2015年全面实施 , 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 ,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 参保个人不缴费 , 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 并且从原来新农合仅对20类大病补偿 , 全部变为按额度补偿报销 , 不再区分病种 , 只要居民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 , 就可以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 按对应的比例报销 。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每个城市有所不同 , 每个年度也会有所调整 。 以济南市为例 , 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1.4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4万元以上(含1.4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补偿 。 一个医疗年度内 , 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 其中 , 门诊规定病种中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 不再区分缴费档次和医疗机构级别 , 统一为80%(乡镇卫生院为90%) 。 另外 , 大病保险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 , 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 , 一个医疗年度内 , 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