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官王成忠羁押三年获取保,因一宗林权案件被控枉法裁判


吉林法官王成忠羁押三年获取保,因一宗林权案件被控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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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忠(身着绿色短袖T恤)离开辽源看守所 。 王成忠家属供图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王俊)因一审判处的刑期已满 , 二审仍未宣判 ,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法院原法官王成忠9月2日被取保候审 。 他因审理一宗林权纠纷案被控枉法裁判 ,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

 

2018年11月 , 王成忠民事枉法案曾二审开庭 , 但因审判长为王成忠在辽源中院的同事 , “同事审同事”的情形引发巨大争议 , 因此吉林省高级法院指定该案由通化市中级法院管辖 , 这也成为中国首例二审指定管辖案 。

 

一案绊倒两名法官

 

因一宗林权合同纠纷民事案件 , 王成忠站上了被告席 。 该林权案原告为辽源市东辽县的郭永贵 , 被告为郭长兴 。

 

据该案一二审判决书 , 2015年11月12日 , 郭永贵的代理人李笑岩与郭长兴签订《林地林权转让协议书》 , 约定郭永贵将其位于东辽县建安镇某村的1150亩林地林权转让给郭长兴 , 但未约定价款 。

 

同日 , 李笑岩和郭长兴的代理人李国辉又签订一份转让协议书 , 约定林权转让款为600万元 。 次日 , 在辽东县林业局批准下 , 林地产权由郭永贵变更到郭长兴名下 , 备案协议中转让价款为60万元 。

吉林法官王成忠羁押三年获取保,因一宗林权案件被控枉法裁判。 

未约定价款 , 和分别约定为60万元和600万的三份协议 , 成为纠纷焦点 。

 

该案一审认定价款为600万元的转让协议 。 一审判决后 , 郭长兴不服 , 上诉到辽源中院 。 接管该二审的便是王成忠 , 他担任审判长 , 并与王涛、王诣渊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