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官王成忠羁押三年获取保,因一宗林权案件被控枉法裁判( 二 )

 

2017年6月 , 辽源中院二审认定价款为600万元的转让协议 , 维持了原判 。

 

二审法槌落下 , 但案件并未就此结束 。

 

2017年9月1日 , 辽源中院审判委员会认为该案二审判决确有错误 , 做出再审裁定 。 随即 , 王成忠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 。 以同样罪名被刑拘的 , 还有该案一审法官东辽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大庆 。

 

一宗民事案件绊倒两位法官 , 引起了广泛关注 。

 

“同事审同事”被纠正

 

2018年1月16日 ,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对王成忠涉民事枉法裁判一案公开审理 。

 

公诉机关指控 , 王成忠在林权案二审中经授意 , 在审理该案中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 , 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 , 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给上诉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

 

2018年2月9日 ,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西安区法院认为 , 合议庭成员王涛、王诣渊证实 , 该案合议前王成忠暗示其二人 , 郭永贵系副院长金宝岩及同事金宝华家属 , 合议时给予关照 。 据此 , 王成忠受人之托事实成立 。

 

王成忠不服随即上诉 。 2018年11月8日 , 王成忠案二审第一次开庭 , 审判长为辽源中院刑二庭庭长史震 , 与原为辽源中院法官的王成忠曾是同事 。

 

庭审现场 , 王成忠及辩护律师当庭要求辽源中院合议庭法官回避 , 但遭驳回 。 开庭48分钟后 , 法庭宣布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