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中辰电缆应收账款高现金流吃紧 财务不规范屡检不合格( 四 )



金额|中辰电缆应收账款高现金流吃紧 财务不规范屡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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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负债9.20亿元
2016年至2019年 , 中辰电缆负债总额分别为9.27亿元、8.51亿元、7.99亿元、9.20亿元 。
报告期内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12%、53.39%、47.82%、48.74% 。

金额|中辰电缆应收账款高现金流吃紧 财务不规范屡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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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4.73亿元、5.15亿元、5.56亿元、5.37亿元 , 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91%、61.07%、70.16%、58.67% 。
据招股书 , 电线电缆行业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 , 同时对于铜、铝等大宗商品的采购账期较短 , 部分需要现款现货 , 对公司的资金规模提出较高的要求 ,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银行短期借款补充营运资金 。

金额|中辰电缆应收账款高现金流吃紧 财务不规范屡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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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缠身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中辰电缆及子公司存在6宗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
第一宗:2016年4月16日 , 因买卖合同纠纷 , 中辰电缆采用债权转让的方式委托无锡中道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起诉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请求判令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欠款68.4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 并退还保证金50.00万元 。 2017年5月18日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6)苏0105民初2400号民事判决书 , 判决支持中辰电缆全部诉请 。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 , 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二审法院于2017年9月21日作出终审判决(2017)苏01民终7104号民事判决书 , 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2018年1月9日 , 因上述判决生效后未履行 , 无锡中道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
第二宗:2011年11月3日 , 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中辰电缆向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马辰、齐丽丽、宁学楼 ,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386.94万元 , 并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 2011年11月4日 , 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11)宜徐商初字第0275号民事调解书 , 该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于2011年12月4日前支付货款85万元;于2011年12月20日前支付货款204.20万元 , 若到期不付 , 三被告愿将两处房产折价抵债;于2012年1月20日前支付余款97.74万元;若三被告按期支付 , 则原告放弃利息主张 , 否则三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三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 ”
2016年7月13日 , 中辰电缆申请追加孟祥云为被告 。 2016年6月21日 , 宜兴市人民法院出具(2016)苏0282民申8号民事裁定书 , 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 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 就中辰电缆提起的以孟祥云为被告的再审诉讼 , 2016年12月2日 , 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282民再7号民事调解书 , 该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1)双方确认原合肥市华之星物资供应站结欠货款386.94万元;(2)孟祥云以合肥市华之星物资供应站名下华府骏苑6号楼2907室、6号楼2908室抵付中辰电缆货款386.94万元 , 双方一次性了结 , 过户手续由中辰电缆自行办理;原审及再审费用由中辰电缆负担 。 ”
2018年3月12日 , 就上述华府骏苑6号楼2907室、2908室房产过户的权属确认 , 中辰电缆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 , 请求判令上述房屋开发商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协助中辰电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2018年5月24日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皖0104民初2398号民事判决书 , 驳回中辰电缆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