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美团禁用支付宝 合理之举or有违市场开放准则?

外卖餐饮网络平台美团近日在支付手段中取消了支付宝 。 面对批评 , 美团首席执行官(CEO)王兴反驳说“淘宝为什么还不支持微信支付” 。 又一轮美团支付宝“支付大战”开启 。

争议|美团禁用支付宝 合理之举or有违市场开放准则?。【正】

争议|美团禁用支付宝 合理之举or有违市场开放准则?。美团拒绝支付宝:“任性”但合理

众所周知 , 支付宝和美团的背后是阿里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商务巨头 , 这件事情似乎有二者角力的意味 。 但这场纠纷的评判并不涉及两巨头之间谁是谁非 , 因为同一个道理是彼此互相适用的:商家有权选择支付工具 。

互联网商务中非接触式交易的特性天然排除了现金交易的选项 。 在互联网市场成熟的进程中 , 各家支付工具也次第出现 。 支付宝曾经是国民级的互联网支付应用软件 , 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 , 微信支付也至少获得了平起平坐的地位 。 除此以外 , 主要商业银行均已经提供了便捷的电子支付手段 。 包括“美团支付”在内 , 又有数百家小型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独立存在 。

故而 , 尽管支付宝和微信的市场优势明显 , 但互联网支付业本身是一个活跃、多元、开放的市场 , 谁都不是永远、理所当然地有一杯羹 。 电子支付对消费者而言 , 是免费的 , 对商家而言 , 是收费的 。 一个商家选择接受哪些支付工具 , 就跟从哪家工厂进货 , 到哪家平台销货一样 , 是一个商业利害选择 。

实践中 , 多数商家会接受支付宝和微信 , 这是对它们的市场地位的认可或者说“屈服” , 但不等于说商家有法律义务或道德义务来接受“巨头” 。 相反 , 如果每个商家要“必选”与巨头交易 , 恰恰说明巨头的市场垄断地位固化 , 竞争者机会丧失 , 这才是更危险的市场现象 。

商家拒绝特定支付工具 , 也谈不上损害消费者权益 。

一来 , 消费者没有非要使用某种互联网支付手段的权益 。 消费者有权获得货真价实的商品或服务 , 在我国境内有权以人民币支付 , 在线下交易时也有权以现金支付 , 但没有哪条法律、哪条法理能支持消费者非要使用某种互联网支付工具的权利 。

实践中 , 任何商家接受的支付工具都是有限的 。 市场上的大小互联网支付工具数以百计 , 比如美团支付在功能上也是能用于百货平台的 , 如果美团不用支付宝是损害消费者权益 , 那百货平台不接入美团支付、淘宝不接入微信支付 , 岂不是更该管管了?一家实体店若拒绝接受任何互联网支付工具 , 岂不是侵害了更广大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