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三孔|政府拍卖是否合法?曲阜三孔旅游接驳线路运营权归属争议难止( 四 )


曲阜三孔|政府拍卖是否合法?曲阜三孔旅游接驳线路运营权归属争议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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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旅游汇入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的银行流水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19年3月8日 , 曲阜市国资局、文旅局与杏坛旅游签订《曲阜市三孔景区旅游接驳线路(五年期)运营权使用协议》 , 杏坛旅游获得三孔景区接驳运营线路 。
但是 , 在“天价”拍下线路运营权之后 , 企业的危机逐渐显现 。 “为了凑齐标的款 , 企业的还贷压力骤增 , 每年单是利息成本就要增加140-150万元 。 ”闫学华表示 。
另一方面 , 尽管泗水县法院已经判令曲阜市国资局的行政行为违法 , 但是曲阜市国资局随即提起上诉 。
2019年10月26日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 , 认定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决定撤销原行政判决 , 发回重审 。
济宁中院认为 , 本案的的一大争议焦点在于 , 曲阜国资局对三孔景区旅游接驳线路五年期运营权委托第三人进行拍卖的行为是否属于超越职权 。 如果该线路运营权属于国有资产 , 则被告曲阜国资局拍卖、收储行为与职权相符;如果不属于国有资产 , 则与职权相悖 。 原审法院对此事实并未查实认定 。
平安旅游的代理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 , 根据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等文件等规定 , 旅游客运属于道路客运的一种 , 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 其他主体无权行使 。 基于职权法定原则 , 曲阜市国资局及文旅局不具有管理旅游客运的法定权责 , 由其对案涉旅游线路进行拍卖属于明显越权 。
针对案涉线路是否属于国有资产的争议 , 平安旅游的代理律师认为 , 从许可目的来看 , 旅游接驳线路许可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秩序与旅客的便捷舒适 , 而非资产的增值与经营 , 本质属于管理性许可行为 , 而非资源使用的经营性许可行为 , 因此旅游接驳线路经营权不属于国有资产 。
“退一步讲 , 即使旅游线路运营权属于国有资产 , 作为该地方政府规章上位法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已明确规定 , 客运班线‘不得以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 案涉旅游线路运营权亦不能有偿出让 。 ”平安旅游代理律师表示 。
2020年5月14日 , 泗水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 并于近日宣判结果 。 法院坚持认为行政拍卖行为无效 , 要求曲阜市国资局等部门全额退还竞拍款项 。
判决书显示 , 虽然曲阜市三孔景区旅游接驳线路是依托于三孔景区而存在的 , 曲阜三孔景区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 案涉旅游接驳线路运营权应当属于国有资产 , 但《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 性质为地方政府规章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 , 性质为地方性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 ”
因此 , 本案应当适用《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 , 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 法院判决曲阜市国资中心等部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 共计退还杏坛旅游和平安旅游1650万元及利息 。
【曲阜三孔|政府拍卖是否合法?曲阜三孔旅游接驳线路运营权归属争议难止】截至发稿时 , 界面新闻从多个权威信源获悉 , 曲阜市国资局已就上述判决结果再次提起上诉 。
目前 , 借助杏坛旅游拍下的运营权 , 平安旅游已继续运营该旅游接驳线路一年多时间 。 然而闫学华称 , 在沉重的还贷压力和新冠疫情影响下 , 企业度日如年 , 只能勉强维持运营 , “员工只剩下不到50人 。 ”
采访人员 | 牛其昌
编辑 | 翟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