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基金销售四大乱像!监管通报了( 四 )


(七)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 , 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 , 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 , 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 , 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
(八)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 , 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构、当事各方权利义务条款、收益分配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九)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前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十)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
(十一)夸大或者片面宣传产品 , 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及其管理的产品、投资经理等的过往业绩 , 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 , 投资者认购资产管理计划时未签订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 。
上述都是严令禁止的行为 , 不仅值得基金公司重视且坚决执行;投资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也需要注意 , 发现上述情况需要警惕 , 宣传预期收益率等都是违规行为 。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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