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一项目陷“泥潭” 牵出“一次征地二次补偿”( 五 )


福建南平一项目陷“泥潭” 牵出“一次征地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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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健方提供的“延平区工业路拓宽改造指挥部”所出具的证明文件 。

同时 , 另一份“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置换国有土地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文件 , 延平区人民政府在文中恳请南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将迎宾路加油站东北侧面积8000余平方米的土地(即徐子健等人后来收购的KO+560至KO+800段地块)置换给林园公司 , 落款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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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健方提供的“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置换国有土地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文件 。

此外 , 还有一份“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 该证明也称 , “经协调 , 同意另划一块土地给林园公司林璋 。 ”落款时间是2010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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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健等人提供的“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出具的证明文件 。

“既然林璋方面在2000年10月份就已经收到了征地补偿款 , 为何指挥部又于2005年5月8日为其开具证明 , 让相关部门补办新置换土地的手续?在此之后 , 延平区政府又为何能开出数份证明文件?”徐子健称 , “当时的延平区政府副区长吴永辉等人是经办人 , 这几年我们与这些经办人及相关部门多次沟通 , 都未能获得实质性的处理进展 , 现任的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也不承认‘补偿置换土地’相关文件的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