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一项目陷“泥潭” 牵出“一次征地二次补偿”

7年前签订的一份买卖协议 , 令福建南平地产商徐子健等人陷入“泥潭” 。

“我们向卖方支付了2300万元后 , 一直办不了后续的开发手续 , 后来才发现买下的公司及土地项目或是‘空壳’ , 更有疑似公职人员牵涉其中 。 我们投入的资金仍未要回 , 奔走多部门至今无果 。 ”徐子健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他们认为卖方属于诈骗行为 , 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 在经过2019年6月13日、11月29日两次报案后 , 2020年4月13日南平市延平警方认为相关人员有犯罪事实存在 , 最终立案调查此事 。

涉事另一方的林璋于2020年5月19日被延平警方刑事拘留后 , 6月4日被取保候审 。 6月26日 , 徐子健对采访人员表示 , 就该案中涉及诈骗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一事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

无法开发的土地为何会被买卖?接下来又该如何处理?连日来 , 新京报采访人员就此事进行了多方面采访调查 , 试图揭开事实真相 。


福建南平一项目陷“泥潭” 牵出“一次征地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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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关系图 。

2300万受让的项目 , 因土地权属问题无法开发

据徐子健介绍 , 2012年底 , 经第三方介绍 , 徐子健、陈旭辉等人认识了南平市林园公司(下称“林园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璋 , 当时 , 林璋称其有意转让手中拥有的延平区迎宾路KO+560至KO+800段地块土地使用权 。 而对于该地块的来历 , 林璋表示 , 是政府征用其另一地块后的补偿用地 。

徐子健回忆称 , “当时林璋介绍 , 1999年10月11日 , 南平市延平区政府为筹集建设工业路的资金 , 通过区属国企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老延兴公司” , 其法人代表毛向东时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延平区工业路拓宽改造指挥部总指挥)将位于工业路K1+200处右侧国有出让的土地项目用地 , 共4415.4平方米 , 转让给了林园公司 。 随后在2000年10月 , 市建设局下属园林管理处因建设玉屏山公园北大门 , 向林园公司征用了该地块 , 补偿方式为将延平区迎宾路KO+560至KO+800段地块置换给南平市林园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