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一项目陷“泥潭” 牵出“一次征地二次补偿”( 二 )

为取得徐子健等三人的信任 , 林璋当时向他们提供的多份材料显示 , 林园公司拥有上述补偿置换地块的使用权 , 后又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转移到了林璋所控制的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新延兴公司”)名下 。

那么 , 老延兴公司又是如何变成了新延兴公司?据2010年6月22日“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 , “因林园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 要挂靠延兴公司 , 所以延兴公司已经转给林璋 。 ”

“于是 , 2013年1月25日 , 我方与林璋等人签订协议 , 受让了新延兴公司的全部股权和KO+560至KO+800段地块使用权 。 ”徐子健回忆称 , “当时双方约定 , 我方支付给林樟一方2300万元后 , 依法取得该宗置换土地使用权 。 ”


福建南平一项目陷“泥潭” 牵出“一次征地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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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健方与林璋等人签订的公司及土地转让协议 。

徐子健称 , 自2013年签订上述协议后 , 他们向林璋一方支付了2300万元后 , 反复与南平市政府及市属土地管理部门沟通 , 要求整理该宗受让土地 , 准备开发利用 , “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却表示 , 因土地权属问题而不予办理进一步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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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健提供的地块效果图 。 红色圈框部分为该项目 。

疑云:收购的项目及公司竟为“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