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中公教育《经济法基础》必背发条有哪些( 二 )


5.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 不能背书转让 。
6.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和人收款人应当均为个人 。
7.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
8.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 , 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0.5‰的手续费 。
9.贴现是指票据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融通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 。
10.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 , 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 视同销售货物 , 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 讲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 但相关机构设在统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 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
2.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 为混合销售 。 (税务上从主业交税)
3.兼营 , 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 (税务上分别核算交税 , 若未分别核算从高交税)
4.自2018年5月1日起 , 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 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5.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 , 通常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但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6.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 , 可以按冲减折扣后的销售额这个呢说增值税 。
7.一般货物以旧换新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 不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
8.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不得抵扣进项税 。
9.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资产应税消费品 , 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
10.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 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 , 于移送使用时 ,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
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 不超过工作工资、薪金8%的部分 , 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 ,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
4.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5.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 , 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6.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 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