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武汉市医保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

昨天下午四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86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武汉市应对疫情稳就业保民生工作情况,并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庆元介绍,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执行减征政策,自2020年2月起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包括生育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的时限是5个月。疫情期间,推出了网上办、邮件办等不见面方式方便企业办理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缴费的人员,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补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了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截止时间是2020年12月。
阶段性减征政策执行均不影响参保人的待遇。在执行延缴和缓缴过程中,参保人可以正常享受职工住院及门诊重症和慢病包括生育保险等待遇。对暂停划拨职工个人账户及停办生育护理假津贴,在疫情结束之后补缴完成,再一次性补换个人账户部分以及生育护理假津贴。
【来源:中国网】
【 补缴@武汉市医保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