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闲谈:A股上市公司2019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汇编(截至4月30日)( 九 )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三)所述 , 围海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 , 目前该案件尚在调查之中 , 未出具最终结论 。 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围海股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
4、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二)所述 , 围海股份在2019年对其2017年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89.45975%股权形成的商誉70,080.50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 我们无法就上述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5、围海股份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监管提示函》(甬证监函[2020]27号) , 围海股份可能涉嫌存在资金通过上市公司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被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占用的情况 , 涉及累计发生金额初步统计达5.02亿元 。
由于围海股份相关内部控制失效 , 我们无法就围海股份提供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关联方交易的商业实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也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对围海股份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
16林州重机
无法表示意见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 , 林州重机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9141号) , 因林州重机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 , 林州重机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 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对林州重机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
2、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说明所述 , 林州重机对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预计负债金额为3.70亿元 , 我们虽然对诉讼事项实施了检查相关合同、法律文件、以及与管理层、公司法务人员以及诉讼律师进行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 但我们仍无法判断林州重机上述对外担保损失金额以及担保损失的追偿金额 , 以及对林州重机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
17藏格控股
无法表示意见基础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所述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藏格控股非经营性资金余额57,599.53万元(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235,151.80万元) , 其中:(1)2019年自非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转入的金额为26,488.28万元(同时转入坏账准备) , (2)藏格控股管理层认定应收烟台华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5,957.34万元、应收格尔木藏华大颗粒钾肥有限公司15,153.91万元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我们了解到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出现重大信用违约事实 , 前述应收款项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归还;扣除前述已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外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85,303.63万元 ,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为26,540.67万元 , 预付账款年末余额13,402.96万元 。
如附注十四、3所述 , 藏格控股于2019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 , 其中认为藏格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 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 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 。 我们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有关的重大缺陷已得到显著改善 。
我们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应收款项的商业实质、真实性、完整性、存在性、不符事项、计量(包括减值、会计分期)等存在重大疑虑 , 截至审计报告日 , 管理层尚未对上述疑虑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 。 由于受到上述审计范围的限制 ,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应收款项及其期末、期初信用减值损失的完整性、准确性认定 , 以及对与之相关联的交易账户或披露的影响 ,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也无法执行替代性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