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患儿治疗只能生存数个月,父亲表示放弃,但患儿坚持要求继续住院治疗,谁说了算?| 医事法律


作者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 童云洪 邓利强
患儿王某 , 15岁 , 因患白血病在某医院住院治疗 。 由于患儿病情进展 , 出现器官功能障碍等严重并发症 , 患儿既不具备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 , 且也无法耐受放疗和化疗 。 医生认为 , 患儿目前通过输血等对症支持治疗大约只能生存数个月 。
在医生向患儿及其家长说明病情及治疗措施后 , 患儿父亲表示放弃治疗 , 要求出院回家静养 , 但患儿坚持要求继续住院治疗 。 患儿父亲表示 , 因救治患儿 , 自己已经支出了巨额的医疗费 , 现家庭已非常贫困 , 如果继续治疗则已无力承担医疗费 。 在此情况下 , 医院该怎么办呢?
「法律」患儿治疗只能生存数个月,父亲表示放弃,但患儿坚持要求继续住院治疗,谁说了算?| 医事法律
本文插图
监护制度是为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
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在于 , 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各种原因不具有或者缺乏控制和辨认能力 , 无法准确认知自己独立行使的民事法律行为 , 也无力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 所以法律上设定监护人来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相关规定 ,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是“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 保护被监护人的各种合法权利和权益 。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行监护职责却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 , 那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患儿治疗只能生存数个月,父亲表示放弃,但患儿坚持要求继续住院治疗,谁说了算?| 医事法律】
履行监护职责应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 被监护人虽在民事行为能力上存在不足 , 但被监护人依法应享有被平等尊重的权利 , 涉及个人权益的事项 , 其自主意愿并不能被漠视 。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 , 不能无视被监护人意愿 , 甚至有的人认为“孩子是我的 , 家长做的决定 , 孩子不能有意见” , 这些想法都是明显违背立法原则的 。
在本案中 , 在面临是否继续住院治疗等重要决定时 , 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听取患儿自己的意见和患儿家长的意见 。 如果患儿与家长的意见不一致的 , 医生可以与家长沟通 , 要求其本着最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利益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 同时 , 应根据患儿的年龄、智力等情况最大程度地尊重患儿的真实意愿 , 对患儿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应尊重患儿的决定 。
不得以“欠费”为由拒绝急重危伤患者的救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施救 ,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 因此 , 如果本案例中的患儿属于“急重危伤患者” , 不立即施救将会出现严重不良后果 , 那么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救治 , 不得以拖欠医疗费为由拒绝 。
「法律」患儿治疗只能生存数个月,父亲表示放弃,但患儿坚持要求继续住院治疗,谁说了算?| 医事法律
本文插图
#健康科普排位赛#
#清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