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绿化#详解北京野保条例:严控人工繁育、禁止擅自放生( 二 )


同时,细化了具体管理规定,禁止在中心城、副中心、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设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也就是说,北京市对人工饲养繁育野生动物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此外,近年来,放生动物引发的问题广受关注。为防止随意放生造成人身伤害、生态破坏,《条例》对放生也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社会团体组织的野生动物放归、增殖放流活动,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对于擅自放生的,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落实?
明确部门分工,鼓励社会参与
《条例》明确了园林绿化和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负主责,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公安、交通、邮政管理等有关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执法协同、信用联合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据介绍,近些年来园林绿化部门加强与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非法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候鸟行动”、“净网行动”等专项行动20余次,共查处各类案件近23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6人,行政处罚3483人次,有力震慑了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 #市园林绿化#详解北京野保条例:严控人工繁育、禁止擅自放生】同时,为调动全社会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条例》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活动。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信息,制订和实施公众参与的措施。支持社会公益组织依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如何执法?
相关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罚
据张志明介绍,全市将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同时园林绿化部门将依法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管理,重点对人工繁育活动和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活动实行更加严格规范管理。
具体来说,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将“加重处罚”,在保障行政执法合法性、合理性的前提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
此外,在全市绿化建设中,将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先考虑食物链构建、生态廊道建设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相关要求,为野生动物栖息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新京报采访人员 周依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