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 三 )


4.教代会代表以学科群和行政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我们学校所有享有国家权利的正式教职员工都有选举权 。代表人数约占全校正式教职工的三分之一 。
5.教师代表大会应有教师、工人、职工代表和领导干部代表(必要时可委派临时工、退休教师和学生家长列席会议) 。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代表因故离校,由系(组)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 。
6.一般情况下,教师代表大会每两年、每学期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问题,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
7.教师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席团主持会议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组征求各红豆博客意见后提名,并经党支部同意,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通过 。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
8.教代会的议题应立足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并普遍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交大会通过 。每次会议都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 。全体教职工应当遵守教代会的决定和决议 。
9.教师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宫红豆博客规划、改造方案、财务预决算、师资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
(2)讨论学校岗位义务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提出意见 。
(3)讨论有关教职工职业福利的工资调整等重要问题,提出意见 。监控各级学校指导,定期民主测评干部 。收集、审核和讨论教员提案,并邀请相关部门讨论和处理 。
10.教代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威信 。校长应当关心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学校工作管理的民主力量,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运转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
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作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应负责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和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