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可以任性吗 监护权是人格权吗

□本报采访人员周青莎
近日,河北石家庄4个月女婴两次坠楼,其父拒绝在医院治疗,将孩子带回家并称护理是自己的强项 。事件发生后,公众纷纷指责父母失职 。有监护权就可以任性吗?监护不力时如何依法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12月15日,采访人员就此采访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梁利波 。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未成年人应当设置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
有监护权并不代表监护人可以任性对待被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
涉事女婴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并且做出了严重损害女婴身心健康的行为,其父亲未及时将女婴送医治疗,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父母无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等情况的,应当由国家对其进行长期监护 。
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前提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 。如果女婴父亲不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导致女婴重伤或者死亡,那么,他涉嫌故意伤害罪 。如果女婴母亲精神鉴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她应当减轻处罚;如果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负刑事责任 。
“民法典总则编专设‘监护’一节,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及明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两者组合起来可以给未成年人更好的保护 。”梁利波说 。
【监护权可以任性吗 监护权是人格权吗】作者: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