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职能整合到新机构,人员会怎么安置( 五 )


机构改革后,职能整合到新机构,人员会怎么安置

机构改革过程中 , 人员转隶是重中之重 , 一方面原因是要保证机构改革后职能能落到实处 , 工作有人干;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社会局面 。 因此 , 各地都允许在机构改革过程中 , 短时间内出现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 , 或者原来已经取得更高职级 , 改革后失去岗位转而担任低级别职位 , 尤其是原来的正职担任新机构副职的问题 , 造成“低职高配”的现象 。 这类组织问题一般会采用58岁或者55岁“退居二线”腾退岗位等加快循环的方式 , 在过渡期内解决 。 对于参公事业人员失去参公岗位的 , 各地采用保留身份和待遇的办法解决 , 其中专业技术类人员因参公管理中断的职称评定 , 采用认可参公年限为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年限的办法 , 或者认定职称的办法 , 转变其参公身份 , 执行职称工资待遇 。 总之 , 人员转隶以人为本 ,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 , 最大程度保证干部职工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