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立此为据 立此为据

将此设置为证据(今天将此设置为证据)
郑爽涉嫌逃税,而且数额巨大,但我打赌她不会坐牢!

近日,郑爽逃税1.6亿片酬的事件将她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与此同时,郑爽也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调查 。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关于偷税罪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不报或者虚假不报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偷逃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就侃侃这个吃瓜群众来说,这次这件事应该是郑爽栽了,应该判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天价罚金 。
【今日立此为据 立此为据】
你还记得2018年的樊星偷税案吧 。有人说她破财消灾,有人说她侥幸免于法律责任 。反正她不是逍遥法外 。范的明星案并没有以8.84亿元的罚金收场,平息了这场风波!

逃税金额这么大,为什么还要不定罪就交钱?也是基于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缴纳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偷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有了这个条款,范的明星符合了法定条件,缴纳了8.84亿元的巨款,可以摆脱定罪处罚 。这就是法律中的“免责条款” 。2018年之后,也被网友亲切地称为“冰冰条款” 。

对于前一个案例,“冰-冰条款”也可以适用于郑爽的案例 。之一,郑爽没有税务犯罪记录,没有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过两次以上 。也符合法定的豁免条件,前提是她愿意并且有能力缴纳税款和罚款 。

其次,郑爽的财富创造神话是有目共睹的 。对于这样一个拥有巨大财富潜力的明星,在付出天价金钱和牢狱之灾的博弈中,对于郑爽这样的高净值家庭来说,不可能做出正确的规划和选择!显然,它必然要缴纳税款和罚款,以避免刑事处罚 。

这是处理危机公关的更佳方式 。既能避免刑事处罚,又能给公众一个认错的态度,引导舆论的积极方向 。当然,这更取决于郑爽后来的行为和表现!

先“兵兵”,再“霜霜”,我们还是先在火热的舆论中冷静下来,等待案件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