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环江一营业厅女员工私自将客户手机号注册京东、淘宝等平台账号

河池环江一营业厅女员工私自将客户手机号注册京东、淘宝等平台账号,非法获利35771.21元,除刑期外,法院还判其公开道歉三日!
陈某莲系环江县某通讯店业务员,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间,陈某莲利用身份便利,在帮助客户办理开卡、更换话费套餐等业务时,私自操作客户手机下载京东网、淘宝网、抖音等平台的客户端,并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客户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拉新”微信群,微信群工作人员将陈某莲所发的客户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在京东网、淘宝网、抖音等平台或APP上注册账号 。账号注册成功后,陈某莲以每成功注册一个账号获利5元至15元,至案发陈某莲共非法获利35771.21元 。
该案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认定陈某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元;
被告人陈某莲违法所得35771.21元,依法予以没收;并责令陈某莲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庭审道歉视频在县城显著位置屏幕上滚动播放三日 。
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责令被告人道歉并录制视频在全县城播放,有典君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跟游街示众有什么分别?就算她要道歉,也是向被她侵害个人信息的人道歉,为什么是向社会公众道歉,侵犯到了社会公众利益了吗?
(注:部分图文来源河池中院公众号)
【河池环江一营业厅女员工私自将客户手机号注册京东、淘宝等平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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