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赢女士最近花了17799元买了一部国产手机,可是仅仅使用了两天

贵州贵阳 , 赢女士最近花了17799元买了一部国产手机 , 可是仅仅使用了两天 , 赢女士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 手机的侧面 , 竟然掉漆了 。这让赢女士非常不能接受 , 花了近一万八买了这么一部高档国产手机 , 竟然还不如几千元的手机 , 认为买到了一部假手机 , 
于是赢女士便来到了当初卖给自己手机的体验店 , 手机店的工作人员称这部手机的真伪是上网查询的 , 也可以到官方客服中心去鉴定 。于是在手机店工作人员的陪同下 , 赢女士来到了客服中心 。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鉴定后 , 又让赢女士感到不可思议 。
工作人员称这部手机是不是正品我们也无法答复 , 需要邮寄回厂家进行拆机处理才能知道 , 在经过一番沟通后 , 赢女士拒绝了邮寄回厂家的要求 , 并表示自己将会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
#大兵叔叔说法#
花了近一万八千元买了一部高档国产手机 , 用了仅仅两天就掉漆了 , 我想无论是谁 , 肯定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 更让机主怀疑买到的一定是一部翻新机或者二手手机 。
虽然赢女士在官方授权体验店购买了这部手机 , 但是并不能认定手机的来源就一定是没有问题的 , 或者说这部手机就一定是正品的 , 这需要厂家或者第三方机构的鉴定 。
【贵州贵阳,赢女士最近花了17799元买了一部国产手机,可是仅仅使用了两天】由于赢女士否决了将手机邮寄回厂家鉴定的请求 , 那么这只能交由第三方鉴定部门以此鉴定这部手机的真伪 。
如果经过鉴定 , 这部手机是正品无疑 , 那么实际上体验店卖给了赢女士这部手机漆面脱落后 , 由于是在使用2天后便发现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
因此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 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 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 , 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 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 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 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因此作为赢女士来讲 , 是有权要求商家退货处理的 。
而赢女士并没有退货 , 反而认为这部手机是一部假手机 , 一旦认定了这部手机是一部假手机 , 那么商家承担的法律责任 , 将会变得更重了 。
如果这是一部翻新机或者二手机 , 商家以正品新手机卖给赢女士的 , 实际上 , 作为商家来讲 , 便属于欺诈消费者的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因此 消费者有权退回手机的同时 , 要求商家承担三倍的赔偿责任 。
目前赢女士表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 对此 , 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女子花近2万买手机第二天发现手机掉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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