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对“变味”的临期食品要重拳整治

□冯海宁
近年来,临期食品市场越来越火爆。然而采访人员近日调查发现,临期食品火爆后一些问题随之而来:一些商家受利益驱使,篡改临期食品的生产日期,用过期食品冒充临期食品;一些消费者缺乏挑选临期食品的经验,一次性购买大量临期食品,却无法在保质期内食用完,导致食品浪费……(1月27日《法治日报》)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这种食品在线上线下日益火爆无疑是好现象。于商家而言有利于减少损失、回笼资金,对消费者来说可降低消费成本、培养节约意识。同时,让临期食品物尽其用,也符合中华传统美德和反食品浪费法治精神。因而,人们乐见临期食品市场供需两旺。
但从报道来看,部分临期食品出现“变味”迹象。在供给端,部分商场、超市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而是和正价食品混在一起出售,以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让粗心消费者把临期食品当成正价食品买走——既处理了临期食品又卖出正常价格。
厂商方面,部分商家通过多种手段利用临期食品获利。有临期食品收购商透露,一些商家会虚标原价,甚至篡改生产日期,用过期商品冒充临期商品,或者进购一些渠道不明的食品,欺骗消费者。还有商家把非知名食品以临期食品名义销售以回款。更有商家把临期食品装入盲盒中出售,以诱惑消费者购买。
也就是说,有的临期食品实为过期食品,有的临期食品实为原价销售,前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后者涉嫌价格欺诈。而知名临期食品中混杂非知名食品,商家也涉嫌误导消费者。至于通过盲盒模式兜售临期食品,既侵犯消费者权益,又容易造成食品浪费。可见,临期食品销售环节乱象不少,亟待依法规范。
再看需求端。部分消费者要么不仔细分辨临期食品,要么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要么贪图价格便宜大量采购,导致的结果是,或上当受骗吃过期食品,或花冤枉钱,或造成食品浪费。虽然消费者青睐临期食品是好事,但消费的不理性,既造成消费者吃亏,也是对商家不法行为的纵容。
防止临期食品“变味”,需要监管者做更多工作。比如通过持续广泛科普,提升消费者鉴别临期食品的能力,倒逼商超、厂商规范经营。去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5条短视频科普相关知识,就具有示范意义。但这种科普,既需要常态化、形式多样化,也需要根据新问题不断更新科普内容。
同时,要依法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应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规定中针对临期食品的管理要求,开展大排查,倒逼商超对临期食品分类管理。应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同时,各地要探索有效办法对临期食品加强监督。如某些地方就制定了《临期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临期食品反浪费指南》。
食品安全法|对“变味”的临期食品要重拳整治】确保临期食品安全消费、透明消费,是重大民生问题。对于用过期食品冒充临期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乱象,须重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