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校」张志超涉强奸杀人案再审获无罪:已入狱13年( 二 )

接警后 , 临沭县公安局分别报告市公安局、县政法委 , 并汇同县检察院赶赴现场 , 认定此尸体是已失踪一个多月的女生高某 。 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 , 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

2006年3月6日 , 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