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 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
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 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
2、创造安全知识教育 。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 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企业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 。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 。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
4、另外还要充分利用己发生或未遂安全事故,对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 , 探讨预防对策;还可利用本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或施工生产中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使职工头脑中经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 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
1、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 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
大量事实证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 。由此可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人 。人的行为规范了,不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可以随时发现并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清除安全事故隐患 , 预防事故的发生 。
因此 , 必须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 , 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
2、组织对各项安全预案演练培训
为切实保护广大职工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大限度地降低生产事故给单位和职工所造成的损失,各单位要积极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
结合单位实际 , 每年都及时制订修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消防演习 。培训,既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又提升了职工的消防意识 , 增强了职工抵御事故突发的能力,为有效地预防和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产生了积极作用 。
参考资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知识培训内容一是制作培训计划,紧扣主题,结合企业实际,贯穿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教育 。
二是请相关专业人员亲临现场给以指导 。
三是多收集资料,作为参考 。
四是最好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
第一章?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 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法 。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
4、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予奖励 。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 ,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而后器材完全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
8、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
9、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
10、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
11、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 ,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12、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章?火灾常识
1、火灾:火灾就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
2、火灾事故的严重性 , 在于它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极可能演变成不同于一般灾害的恶性火灾 。
3、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蔓延快 。在厂房和坑道,火灾极易沿着电气线路和通风管道蔓延,我矿由于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较多,这些物资一旦被引燃,火势异常猛烈,短时间内就可以形成大面积火灾 。
(2)火灾伤亡大 。厂房内由于结构复杂,疏散通道狭长曲折,安全出口少 , 不利于疏散 。燃烧会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的烟气 , 极易人的中毒窒息,造成巨大伤亡 。
(3)经济损失大 。库房、厂房内由于有大量物资设备,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4)扑救困难 。高层建筑由于楼房高、结构和使用性质上的复杂性,可燃物多而集中 , 导致燃烧快而凶猛 , 最健全有效的组织和现代化的装备,也无法保证有效和成功的扑灭高层建筑的火灾 。
4、燃烧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 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
5、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是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花、麻、纸张火灾等 。B类是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是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是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等火灾 。
6、火灾的发展规律:
人们在实践中证明 , 多数火灾是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成为大火的 。火灾的形成过程一般分为初起、成长、猛烈、衰变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是造成火灾危害的关键 。
(1)火灾初起阶段 。一般固体可燃物质发生燃烧,火源面积不大,火焰不高,烟和气体的流速不快,辐射热不强,火势向周围发展的速度比较缓慢 。这段时间的长短,随建筑物结构及空间大小的不同而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少量的人力和简单的灭火工具就可以将火扑灭 。
(2)火灾成长阶段 。如果初起阶段的火未被发现或扑灭,随着燃烧时间的延长,燃烧强度增大,温度逐渐上升,燃烧区内逐步被烟气所充满,周围的可燃物迅速被加热,此时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 , 会在一瞬间形成一团大的火焰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力和消防器材装备,才能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 。
(3)火灾猛烈阶段 。随着燃烧时间的延长,燃烧速度不断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燃烧温度急剧上升,持续温度达600度至800度,辐射热最强,气体对流达到最高速度,燃烧物质的放热量和燃烧产物达到最高数值,此时建筑材料和结构受到破坏,发生变形或倒塌 。这段时间的长短和温度高低,取决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这种情况下 , 需要组织较多的灭火力量和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控制火势,扑灭大火 。
(4)火灾衰退阶段 。猛烈燃烧过后,火势衰退,室内温度下降 , 烟雾消散,火灾渐渐平息 。
7、制止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包括:
(1)控制可燃物,以难或不燃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的 。
(2)隔绝空气,使用易燃物质的生产应密闭的设备中进行 。
(3)消除着火源 。
(4)阻止火势蔓延,在建筑物之间筑防火墙,设防火间距,防止火灾扩大 。
8、发生火灾的原因,一般可分为三类:
(1)失火、缺乏防火安全常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2)由于电气设备使用不当;
(3)雷击、自燃等原因引起的火灾 。
9、灭火方法: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或使燃烧反应消失,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同火灾作斗争的实践经验 , 现行灭火基本方法有四种:
(1)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温度低于燃点 , 促使燃烧过程停止 。例如使用水灭火 。
(2)窒息法:减少燃烧区域的氧气量或采用不燃烧物质冲淡空气 , 使火焰熄灭 。例如用砂土埋没燃烧物,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火灾 。
(3)隔离法:把燃烧物与未燃烧物隔离 。例如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易燃或助燃物搬走 。
(4)抑制法: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 。
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 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 , 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 , 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 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